扬州市图书馆坐落于扬州西部新区的明月湖旁,文昌西路466号,原名苏北图书馆,创建于1950年3月,1953年更名为江苏省扬州图书馆,1956年在
江都区、
泰州市两地设立分馆,1957年改为现名。是文化部命名的国家一级
公共图书馆。曾被国家人事部、文化部授予“全国文化先进集体”。
现馆址馆舍建筑面积10300平方米,古朴、典雅的造型,宽敞、舒适、安静、优美的环境成为
扬州市的文化标志性建筑。
扬州市图书馆现有藏书70多万册,其中古籍11.38万册,列入“全国善本书目”的有250部5531册,以较为丰富的文史资料和扬州地方文献藏书为特色,还藏有《
四库全书》、《
毛泽东评点二十四史》等大型文献资料。
设有图书部、期刊部、古籍部、少儿部、培训中心等服务部门,地方文献、文汇阁藏书、
石景宜赠书专室陈列。实行全开架服务,设置阅览座位450个。扬州市图书馆共有工作人员34人,其中副研究馆员5人,馆员20人;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总人数的85%。全年365天开放,每周开放65小时,中午不休息。建立了扬州市图书馆梅苑社区、宝带社区、春江花园社区分馆和汶河阅览分部,并在部队、学校、监狱、社会福利院等处设立馆外流通点。2003年
计算机管理系统一期工程建成并使用,已实现自动化管理和服务,电子阅览。计算机网络工程的不断投入将为实现数字化图书馆打下良好的基础。
扬州市图书馆担负着传递知识信息、开展社会教育、实施知识工程、保存
文化遗产的重任,负责五个市(县)区级
公共图书馆和市直基层图书馆的业务辅导工作,承担扬州市图书馆学会的日常工作,通过学会组织,在大专院校图书馆、公共图书馆、基层图书馆之间进行广泛的合作,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三、挂失补卡、退卡手续:如借阅卡不慎遗失,读者应及时到办证处挂失。在办理挂失手续前,借阅卡被他人冒用而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承担。借阅卡可凭本人有效证件进行补办。退押金前,读者必须还清所借书刊。读者持本人身份证、借阅卡和押金发票办理退卡手续,取回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