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争议
国际贸易争议
国际贸易争议是指在国际贸易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纠纷。
特点
- 国际贸易争议发生在国际贸易领域。
- 国际贸易争议的主体具有涉外性。
- 发生争议的法律关系的标的物位于国外或行为在国外完成。
- 产生、变更或消灭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国外。
- 国际贸易争议的解决所适用的法律可由当事人协商确定,或为某一当事人所在国家的法律,或为第三国法律,或为国际公约或国际惯例。
- 国际贸易争议的解决方式多样,程序复杂。
产生争议原因
国际贸易争议的产生原因多种多样,主要包括:
1. 合同是否成立,双方国家法律和国际贸易惯例解释不一致。
2. 合同条款规定得不够明确,双方对条款的解释不同,习惯上无统一的解释。
3. 在履约中产生了双方不能控制的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而双方对是否可以解除合同或延期履行合同看法不一致。
4. 买方不按时开出信用证,不按时付款赎单,无理拒收货物或在买方负责运输的情况下,不按时派船或签订运输合同、指定交货地点等。
5. 卖方不按时交货或不按合同规定的品质、数量、包装交货,不提供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的合适单证等等。
解决争议程序
和解
指民事纠纷中自诉人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协商就某项争议达成和解的协议,经法院同意后,自诉人可以撤诉。
调解
分为法院调解、仲裁庭调解和群众调解(即诉讼外调解)。其中,法院调解和仲裁庭调解属于法定调解,而群众调解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仲裁
指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在争议发生后达成的协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审理,并由其作出判断或裁决。
诉讼
指民事纠纷案件(包括国际贸易纠纷案件)中,不属于仲裁机构仲裁的案件,以及不服行政机关复审裁决的案件,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程序
行政管理法律争议案件
涉及行政管理法律的争议案件,如反倾销法、反补贴法、保障措施等类法律规范,争议当事人应当向主管的行政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或诉讼,由该行政机关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程序处理。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的裁定和处理决定,可在规定期限内向有权复议的行政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或诉讼,由该行政机关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程序处理。
民事法律争议案件
涉及民事法律的争议案件,如产品质量责任法、合同法等类法律法规,争议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但在国际贸易合同纠纷中有仲裁协议条款的,应当向有管辖权的国际贸易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仲裁条款或协议的,可向法院起诉。
参考资料
国际贸易争议.MBA智库.2024-10-24
目录
概述
特点
产生争议原因
解决争议程序
和解
调解
仲裁
诉讼
法律程序
行政管理法律争议案件
民事法律争议案件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