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中立(字表臣),
北宋河南府洛阳县(今
洛阳市)人,
石熙载次子。石中立十三岁孤,性情疏旷好开玩笑,他人不以为怒。初补西头供奉官,五年后,改任光禄寺丞。家财让给
叔父们,无所爱。升为直集贤院,与
李宗谔、
杨大年等人友善。校秘书,凡经其手的图书,人争相而传。后转任三司理欠凭由司。
赵祯到
亳州市,命他
编修所过图经。为盐铁判官,转任尚书
礼部侍郎判吏部南曹。改判户部勾院,因为举官不当,转任户部郎中、史馆修撰,罢审官院。不久,入为翰林学士,判
秘阁。
景祐四年(1037年)拜参知政事。次年,被弹劾罢副相,以户部侍郎为资政殿学士,领通进银召司。转任
吏部侍郎,以太子少傅致仕,转任少师。
皇祐二年(1050年)石中立卒,赠太子太傅,
谥号文定,有文集二十卷。
石中立 石中立(972~1049)字表臣,洛阳(今属河南)人。以父荫补西头供奉官,後擢直集贤院,校讎秘书。累迁尚书
礼部侍郎,判吏部南曹。改判户部句院,迁史馆修撰,纠察在京刑狱。以吏部郎中、
知制诰领审官院。历右
谏议大夫,给事中,翰林学士,判
秘阁。
赵祯景四年(1037)拜参知政事。以太子少傅致仕。皇祐元年卒,年七十八(《
隆平集》卷九)。谥文定。有文集二十卷,已佚。《
宋史》卷二六三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