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志达(1960年12月24日-,英文名:Charles Chitat Ng),男,生于
香港特别行政区,
加利福尼亚州1984年和1985年大规模谋杀案嫌疑人。
1980年,吴志达以学生签证的身份前往美国贝尔蒙特圣母大学学习生物学,后退学加入
美国海军陆战队。在驻扎夏威夷期间,伙同战友偷窃美军武器,被军事审判服刑18个月。出狱后返回加州,与前美国海军陆战队老兵伦纳德·莱克在1984年和1985年期间实施大规模绑架和谋杀。1985年6月2日,两人在
旧金山偷窃时,伦纳德·莱克被捕自杀,吴志达则逃脱。同年7月6日,吴志达在
加拿大因偷窃被捕,并被判处四年半监禁。1991年9月,以谋杀罪被引渡回美国。但吴志达和律师采取各种措施拖延对他的审判,其不断对加州政府提起诉讼。1998年10月,对吴志达的审判正式开始。1999年2月判决出炉,吴志达11项罪名成立,被判死刑。此后,吴志达不断对死刑判决提出上诉。2022年7月28日,加州最高法院裁定维持吴志达原判及其死刑裁决。不过,加利福尼亚州自2006年没有执行过任何死刑判决。此外,加利福尼亚州州长加文·纽森2019年宣布暂停执行死刑。吴志达现仍被关押在加州监狱的死囚牢房中。
美国法院判定认为吴志达谋杀了6名男性、3名女性和2名男婴,犯有11起谋杀罪,但相关调查人员认为,由于吴志达和伦纳德·莱克处理受害者的特殊方式,准确的死亡人数无法统计。有分析认为在吴志达犯罪过程中可能有多达25人失踪。对吴志达的相关诉讼和判决花费了加利福尼亚州约2000万美元,是当时该州历史上最昂贵的审判。
1960年12月24日,吴志达出生在香港。父亲经营摄影器材生意,家境殷实,其是三个孩子中最小的一个,也是唯一儿子。小时候,吴志达受到父亲的严厉管教和虐待,其想学习武术,但遭到父亲而产生叛逆心理,所以经常参与打架斗殴、小偷小摸,先后被多所学校开除。吴志达曾在圣若瑟书院接受初中教育,但因企图纵火烧校内的礼拜堂而被开除。父亲后把他送到了英国约克郡的一所寄宿学校边沁文法学校(Bentham Grammar School),吴志达因为偷了其他学生的东西并在当地一家百货商店里偷窃,再次被开除。
1980年,父母送他去美国
加利福尼亚州贝尔蒙特圣母大学学习生物学,吴志达以学生签证的身份前往加州。但一个学期后他退了学。次年10月,吴志达因肇事逃逸被起诉,后来被判有罪,并被要求支付损害赔偿金。为了避免受到惩罚,吴志达虚报出生地,谎称出生在
印第安纳州布鲁明顿,加入
美国海军陆战队。
1982年,吴志达晋升为上等兵。但随后在驻扎夏威夷卡内奥赫湾海军陆战队航空站期间,伙同战友偷走价值一万美元的重型武器,包括左轮手枪、夜视仪和手榴弹发射器等,但在军事审判前逃脱并逃往
加利福尼亚州,通过杂志上的兵棋游戏广告认识了前美国海军陆战队老兵伦纳德·莱克(Leonard Lake)并生活在加利福尼亚州菲洛(Philo)镇的一个牧场上。美国执法部门突击搜查了该地,缴获了大量非法武器和爆炸物,并将吴志达送上了军事法庭。伦纳德·莱克被保释后潜逃。吴志达关押在堪萨斯州莱文沃斯堡监狱,服刑18个月。吴志达出狱后返回加州,与伦纳德·莱克搬进了在内华达山脉山麓附近租用的一间偏僻的小屋。
1984年,吴志达与伦纳德·莱克开始大规模绑架和谋杀,并称之为“米兰达行动”。根据法庭记录,他们当场处死男性和婴儿,在杀死妇女之前,对妇女进行一段时间的奴役、强奸和酷刑。1984年和1985年期间,两人杀害了至少7名男子、3名妇女和两名婴儿。并且在这些失踪者家属寻找失踪的亲人时,两人会将他们引诱到地牢中,折磨并杀死他们。1984年10月,吴志达因在戴利市入店行窃再次被捕。1985年4月,警方称有人看到吴志达从
旧金山一处公寓中拿走贵重物品,后来公寓所属者一家人被报告失踪。
1985年6月2日,由于用来折磨受害者的虎钳损坏,两人开车进入旧金山购买,吴志达在一家五金店偷窃虎钳时被捕,伦纳德·莱克到达商店并试图支付虎钳的费用,但遇到了要求查看身份证的警察,他所提供的身份证属于失踪数周的
斯科特斯塔普利(Scott Stapely),警察检查了车辆,发现了非法的消音器,伦纳德·莱克被捕并被带到警察局,之后在审讯间隙写下他和吴志达的真实姓名后服用化物胶囊自杀。吴志达则顺利逃脱。警方随即搜捕了两人居住的小屋,发现了大量录像带,录像带上记录了伦纳德·莱克与吴志达在谋杀前如何折磨女性,并发掘出大量人体遗骸,还发现了一桶被盗的身份证件、信用卡和个人物品,失踪者遗弃的车辆。
1985年7月6日,吴志达在
加拿大卡尔加里市一家商场偷窃食物,从手提袋中取出手枪,向保安肖恩·多伊尔(Sean Doyle)射击,击伤1人。警方最后将其制服,予以逮捕。其随后被安置在卡尔加里,面对证据,吴志达把一切罪责归咎于伦纳德·莱克。加拿大指控吴志达犯有严重攻击、抢劫和在百货公司事件中非法使用枪支的罪行,判处其四年半监禁。
美国以谋杀、绑架、串谋谋杀、谋杀后同谋、串谋绑架和入室盗窃等罪名寻求引渡吴志达,但遭到加拿大拒绝。刑满释放后,他仍被监禁,等待
加利福尼亚州当局的引渡请求。
1991年9月,
加拿大最高法院允许吴志达以谋杀罪被引渡回美国。吴志达被控12项谋杀罪,但吴志达和他的律师们采取各种措施拖延对他的审判程序。庭审地点原定在圣安德烈亚斯,但吴志达不断对加州政府提起诉讼,提出了各种正式投诉,包括恶劣的待遇和变质的食物,以及在前往法院的50英里路程中被迫服用晕车药物。吴志达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解雇自己的律师拖延时间。吴志达请了10位律师,最终
奥兰治县高等法院允许吴为自己辩护,又把审判推迟了一年,在审判开始之前,吴志达已在6名不同的法官面前出庭,该案积累了超过6吨的证据和其他法律文件。
1998年10月,经过13年的拖延和法律辩论,对吴志达的审判正式开始。尽管伦纳德·莱克的大量日记中有视频证据和信息,吴仍坚称他只是一个观察者,伦纳德·莱克在无人协助的情况下策划并实施了所有绑架、强奸和谋杀。1999年2月判决出炉,陪审团认为吴志达谋杀了6名男性、3名女性和2名男婴,谋杀第7名男子保罗·科斯纳(Paul Cosner)的指控此前因证据不足而被撤销,吴志达11项罪名成立,被判死刑。此后,吴志达不断对死刑判决提出上诉。2001年,
旧金山的一名法官还认定吴志达和伦纳德·莱克对失踪的汽车交易商保罗·科斯纳的死亡负有责任。2022年7月28日,加州最高法院裁定维持吴志达原判及其死刑裁决。不过,加利福尼亚州自2006年没有执行过任何死刑判决。此外,加利福尼亚州州长
加文·纽瑟姆2019年宣布暂停该州执行死刑。吴志达现仍被关押在加州监狱的死囚牢房中。
吴志达被控1984和1985年伙同伦纳德·莱克杀害6男3女和2名男婴,1999年被裁定罪成。起初他本被控13项杀人罪,包括北加州内陆卡拉弗雷斯县(Calaveras)的12宗和
旧金山的1宗。调查人员认为,由于吴志达和伦纳德·莱克处理受害者的特殊方式,准确的死亡人数无法统计。吴志达和伦纳德·莱克被控将受害者囚禁于
内华达山脉一处架起围栏的建筑群,内有设有3房的地堡,其中2间藏于一个隐密门道后方。一间隐闭且上锁的房间里布置像牢房,内有一张放上泡沫床垫的床、一个胶桶和一卷
卫生纸。两人将犯案过程拍摄下来。一盒作为证物的录影带显示,吴志达用刀割开一名受害妇人的恤衫和胸罩时,对方央求放过其夫和婴孩。
法庭文件显示,4个执法部门用5周时间搜索案发现场,调查人员在现场发现烧焦骨头、牙齿、碎骨、染血工具、浅坟和一份由伦纳德·莱克所写的250页日记,2名法医检查遗骸后得出结论,这些遗骸属于至少4名成人、1名儿童和1名婴儿,牙齿样本经化验证实属于3岁以下小孩。2名男子被发现在离房屋不远的1个浅坟里,他们被捆绑、堵住嘴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