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红
上海政法学院校长
刘晓红,1965年2月出生于江苏南通,是一位中国法学家、教授和法律顾问。她是中国共产党的党员,全日制研究生,法学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导师。刘晓红长期从事国际私法和国际商事仲裁领域的教学和研究,并担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和国际商会仲裁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委员会副主席。她曾获得教育部“1999年度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和“华东政法大学优秀主讲教师”和“教学名师”等荣誉。2018年,刘晓红获得“上海第四届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和“中国中央电视台2018年度法治人物”称号。目前,她是上海政法学院校长和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同时还担任上海市政府的外聘法律顾问。
人物经历
工作经历
历任华东政法大学国际交流处处长
历任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
现任上海政法学院校长
现任国际商会仲裁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委员会副主席
2016年3月,拟任上海政法学院院长。
2016年5月4日上午,上海政法学院领导班子调整宣布会在求实楼5楼视频会议室举行。市委、市政府决定,刘晓红同志任上海政法学院校长,免去周仲飞同志上海政法学院校长职务。
2016年,刘晓红当选国际商会(ICC)仲裁与替代争议解决委员会副主席。
2017年1月,正式出任国际商会仲裁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委员会副主席。
2017年12月,当选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021年4月30日,受聘为上海市政府外聘法律顾问。
主要成就
专业成就
刘晓红长期以来主要从事国际私法、国际商事仲裁领域的教学和研究。
作为高校教师,刘晓红教授忠诚于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她开设了国际私法、国际商事仲裁法等法学主干核心课程,授课的对象涉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生和外国留学生等各个层面。受到学生的普遍欢迎,并在历年学院的教学评估中名列前茅。
学术交流
刘晓红教授非常重视国际国内学术交流,凭借其较高的英文水平在国际学术交流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
她曾担任比利时根特大学法学院、荷兰海牙阿瑟国际法学院、美国坦普尔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在访学期间利用国外丰富的学术资料,潜心研究,并多次为国外法学院师生开设各类介绍中国法律制度的讲座。
刘晓红教授曾先后担任访问教授,赴美国威斯康星大学法学院和旧金山大学法学院讲学,为法学院学生讲授中国涉外经济贸易法律制度概况、中国涉外婚姻法律制度、中国商事仲裁制度等课程。
此外,她多次赴海内外参加各种类型的国际学术会议,在这些学术交流活动中,注重引进国外一流学者的先进理论,同时作为发言人积极介绍与传播中国在入世后的法律改革现状和国际私法及国际商事仲裁立法状况,在提升自身研究水平、开拓研究视野、拓展华东政法大学与国外院校的学术交流渠道方面作出了积极努力。
获得荣誉
社会任职
2017年12月27日,当选为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024年12月31日,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刘晓红为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目录
概述
人物经历
工作经历
主要成就
专业成就
学术交流
获得荣誉
社会任职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