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红,1965年2月出生于江苏南通,是一位中国法学家、教授和法律顾问。她是中国共产党的党员,全日制研究生,法学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导师。刘晓红长期从事国际私法和国际商事仲裁领域的教学和研究,并担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和国际商会仲裁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委员会副主席。她曾获得教育部“1999年度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和“
华东政法大学优秀主讲教师”和“教学名师”等荣誉。2018年,刘晓红获得“上海第四届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和“
中国中央电视台2018年度法治人物”称号。目前,她是上海政法学院校长和上海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同时还担任上海市政府的外聘法律顾问。
2016年5月4日上午,上海政法学院领导班子调整宣布会在求实楼5楼视频会议室举行。市委、市政府决定,刘晓红同志任上海政法学院校长,免去
周仲飞同志上海政法学院校长职务。
作为高校教师,刘晓红教授忠诚于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她开设了国际私法、国际商事仲裁法等法学主干核心课程,授课的对象涉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生和外国留学生等各个层面。受到学生的普遍欢迎,并在历年学院的教学评估中名列前茅。
她曾担任
比利时根特大学法学院、荷兰海牙阿瑟国际法学院、美国
坦普尔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在访学期间利用国外丰富的学术资料,潜心研究,并多次为国外法学院师生开设各类介绍中国法律制度的讲座。
刘晓红教授曾先后担任访问教授,赴美国
威斯康星大学法学院和
旧金山大学法学院讲学,为法学院学生讲授中国涉外经济贸易法律制度概况、中国涉外婚姻法律制度、中国商事
仲裁制度等课程。
此外,她多次赴海内外参加各种类型的国际学术会议,在这些学术交流活动中,注重引进国外一流学者的先进理论,同时作为发言人积极介绍与传播中国在入世后的法律改革现状和国际私法及国际商事仲裁立法状况,在提升自身研究水平、开拓研究视野、拓展
华东政法大学与国外院校的学术交流渠道方面作出了积极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