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伦理与宗教对话》是由
刘述先撰写的书籍,于2006年由
河北人民出版社出版。书中探讨了宗教作为文化现象与其政治和社会结构的密切关系,并记录了第二次世界伦理会议的主要精神及其宗教间对话的成果。
宗教的理想状态是超脱世俗的绝对境界,但在现实中,宗教是一种文化现象,与政治、社会结构密不可分。本书收录了第二次世界伦理会议的核心内容,展示了不同宗教之间对话的成就,可供相关研究人员参阅。尽管各宗教传统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区别,但我们无需忽视这些差异,因为它们并不会必然阻碍不同传统之间精神层面的理解。比如,黄金法则在每个传统中有不同的表述,但这些表述并没有使这个普世的道德原则失去意义。相反,它指明了一种明确的方向,尽管无法提供完整的指导,但它能够促进精神上的理解,形成一定的共识,正如
芝加哥的世界宗教会议所展示的一样。因此,作者建议采用“理一分殊”的方法来处理这个问题。
朱熹曾经用“月印万川”的比喻来解释这一点,即月亮映照在水面上,呈现出不同的面貌,但这并不影响我们认识到,实际上只有一个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