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锦全(1926年—),男,广东东莞人,中国哲学史家,曾任
中山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哲学史学会理事。1951年中山大学历史系毕业。同年分配到中南军政委员会文化部从事文物考古工作,1954年调回中山大学历史系任教,1956年晋升为讲师,1960年转到哲学系任教。1978年晋升为副教授,1983年晋升为教授,1986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研究生导师。直至退休一直任
中山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导,主要研究中国哲学史、思想史。李锦全老师在中国哲学、思想史等研究领域享有较高的影响力和声誉,是中山大学老一辈学者型人物的代表者之一。
李锦全,1926年生,中国
广东省东莞市人。现任中山大学哲学系教授,中国哲学专业博士生导师,兼任
国际儒学联合会理事,广东儒学研究会会长,岭南理学研究会会长,
广东朱熹学术思想研究会会长等职。1951年毕业于中山大学历史系。1954年回到
中山大学,先后在历史、哲学两系从事教学科研工作。1960年,
中山大学哲学系复办,
杨荣国、
刘嵘、李锦全、胡景钊、
林铭钧、章海山、
黎红雷、
鞠实儿先后担任系主任。从1978年起,在哲学系开始招收中国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1986年获批准设立中国哲学专业博士点并开始招生,他担任专业博士生导师。兼任
国际儒学联合会理事,广东儒学研究会会长,岭南理学研究会会长,
广东朱熹学术思想研究会会长等职。
多年来从事中国哲学思想史教学和研究工作。出版个人专著有《人文精神的承传与重建》《海瑞评传》《
陶潜评传》《思空斋诗草》《
原人论》释译、《
李锦全自选集》《李锦全自选二集》《李锦全自选三集》《李锦全自选四集》。合著《
简明中国思想史》《简明中国哲学史》《岭南思想史》《岭南历代思想家评传》《岭南文化志》《
春秋战国时期的儒法斗争》《庄子与中国文化》。参加主编《中国哲学史》《中国哲学史纲要》《
中国哲学初步》《现代新儒家学囊》《现代新儒学研究论集》《现代新儒学丛书》。
发表学术论文200多篇,从先秦孔、孟、老、庄,汉、唐时期
儒家董仲舒、
柳宗元、
道教葛洪、佛教
六祖慧能,宋、明、清时期程朱理学、
陈献章心学、带有早期启蒙思想的
李贽、
黄宗羲、
王夫之、
戴震,以至近代
林则徐、康、梁、
孙中山等人的思想均有所论述。1951年毕业于中山大学历史系。历任
中山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哲学系主任,中国哲学史学会第三届常务理事,
广东省哲学学会第三届副会长。专于中国古代哲学思想史的研究。主编《中国哲学史》《中国哲学史疑难问题探讨》,合著《
简明中国思想史》《
简明中国哲学史》。
曾先后任中国哲学史教研室主任、副系主任、系主任;全国中国哲学史学会常务理事;
中国孔子基金会理事;中国孔子基金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社会科学联和会常务委员;广东哲学学会副会长;广东中国哲学史研究会负责人;
中山大学学位委员会委员;广东历史学会副会长等。
在父亲的影响下,李锦全幼年便熟读唐诗宋词,打下了深厚的
文言文功底。1938年,
日寇攻陷
广州市、东莞,一直到1942年,李锦全一直闭门在家,“挑灯作伴惟书卷”。这四年,他阅读了大量
古典小说和文史类书籍,“寒灯独对,孤影相亲”的读书时光,深刻地影响了他后来的中国哲学史研究。
李锦全一直注重带着鲜明的问题意识从事学术研究。
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很长一段时期里,在多种复杂因素影响下,人们往往认为封建专制主义来源于孔孟之道,甚至将两者等同起来,因此批判封建专制主义就是批判孔孟之道。对此,李锦全撰文写道:“
中原地区传统思想文化的形成,固然是以儒学为主体的纲常名教、伦理道德不断丰富、完善、发展的历史,但在这一过程中,
儒家思想不可能完全实行自我封闭,它不得不接受各家思想的冲击,在矛盾中融合,在互补中前进;其中,
法家在
秦汉以后并未因为‘儒、道传,而墨、法废’而泯灭,相反仍是封建统治思想的一手,而且根据不同的需要在不同人物的思想上表现出儒法互补的历史痕迹。”在他看来,“儒法互补”的实质是“儒表法里”、“儒主法辅”,这一整体把握,显然有助于人们理性地认识传统
中原地区的文化结构。
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史学家
杜国庠在与青年们谈治学经验时,特别主张“博而后约”。李锦全在此基础上补充了“杂中求专”。他告诉记者,“杂中求专”可能是自己杜撰出来的一个词汇,不过这是他自己的实情,“因为说到学问,我确实有点‘杂’,谈不上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