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统筹规划本区教育督导工作,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状况和质量的监测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办学状况和教育教学水平的督导评估。对教育政策的施行效果进行评价,提出报告和建议。
(七)负责所属单位的
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职称资格评定、师德师风建设等工作。
(八)统筹管理使用全区教育经费。负责所属单位的财务指导和
内部审计监督工作。负责管理本系统教育国有资产和教育基本建设项目。
(十二)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承担相关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