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监察厅
曾为山东省政府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山东省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1994]64号)和山东省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意见)(鲁发[1995]11号),中共山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省纪委)机关、山东省监察厅的职能配置。山东省纪委与省监察厅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
2018年2月3日上午,山东省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不再保留省监察厅。
主要职能
(一)主管全省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认真抓好反腐败斗争,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主管全省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省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省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省委、省政府机关各部门,各市地党组织和省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凋查处理省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市地政府(行署)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悄节轻重,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省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七)负责对党的纪检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参与制定党内法规。
(八)调查研究省政府各部门和市地政府(行署)制定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九)会同省直机关各部门以及各市地党委、政府(行署),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市地纪委领导班子和监察局领导干部人选;负责省纪委、监察厅派驻省直各部门除“省管干部”以外的纪检组、监察专员办公室的领导干部职务的任务;组织和指导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完成省委、省政府和中纪委、监察部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中共山东省纪委、山东省监察厅机关设14个职能厅室和山东省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处、机关党委。
办公厅
负责综合、分析全省纪检、监察工作情况,组织起草工作计划、报告和有关文件;负责常委会、全委会及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主管新闻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承担文件运转、机要通信、文书档案、编发信息、案件管理、保密保卫、行政事务和对外联络接待等工作;协调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有关工作。
监察综合室
负责收集、综合全省行政监察工作情况,处理日常行政监察业务;负责以监察厅的名义与省委、省政府各部门和下级政府的联系;起草有关行政监察工作文件和领导讲话;承办厅长办公会议和特邀监察员的选聘、联络工作;办理省人大、省政府、监察部交办的行政监察事项;承担省监察学会的日常工作。
研究室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论研究及有关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报告。
干部室
负责本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研究并提出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的意见;办理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的呈报及任免手续;会同有关部门考察省管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任免意见;负责纪检监察系统表彰、奖励工作;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有关问题的信访事宜。
宣传教育室
负责宣传党的纪检、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配合有关部门重点抓好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教育;负责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组织指导全省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
案件审理室
负责审理由省纪委、监察厅检查处理的案件,审核地厅级机关报批或备案的案件;受理党员和公务员不服地厅级机关给予的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承担监察厅在行政诉讼中的应诉事宜。
政策法规室
负责拟定全省纪检、监察法规和政策规定;参与有关部门拟定党内法规和行政法规的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政策法规的解释工作;指导和协调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的政策法规业务建设。
信访室
山东省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
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事项;受理涉及党风党纪和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申诉,并核查部分案件;调查了解群众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综合反映带普遍性和倾向性的信访信息;负责纪检信息员和人民监察通讯员的选聘、联络和指导工作。
党风廉政室
负责监督检查、综合分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组织全省性或重要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活动,协调廉洁自律专项清理工作;负责综合市地、省直部门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的情况;承办党风监督员的选聘和联络工作
执法监察室
负责监督检查各市地、省直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组织开展全省性或重要的执法监察活动,参加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的检查活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重大事故的调查。
第一、二、三、四纪检监察室
第一、二纪检监察室分管省直机关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承办所联系部门省委管理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复杂案件的查处工作;监督检查所联系部门及其领导干部遵守党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参加所联系部门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和有关部门开展的检查活动;配合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综合、协调、指导所联系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
第三、四纪检监察室分管市地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承办所联系市地省委管理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和其他重要、复杂案件的查处工作;监督、检查所联系的市地党委、政府(行署)及其领导干部遵守党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参加所联系市地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配合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综合、协调、指导所联系市地的纪检、监察工作。
纠风办
山东省人民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各市地、各部门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承担汇总和分析有关情况,向省委、省政府提出报告等工作任务。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领导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工、青、妇等工作。
参考资料
一图速览山东省机构改革方案.山东省人民政府.2022-08-05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能
内设机构
办公厅
监察综合室
研究室
干部室
宣传教育室
案件审理室
政策法规室
信访室
党风廉政室
执法监察室
离退休干部处
机关党委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