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伏安,现任
渤海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他于1985年加入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后于2003年加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历任政策法规部副主任、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主任、河南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他是
中国共产党党员,毕业于
武汉大学经济系,拥有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历,是高级经济师,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硕士生导师。
2000年,李伏安前往
波士顿大学管理学院学习,接受投资金融学兹维获工商管理金融专业证书。
李伏安历任中国人民银行监管一司非现场处处长、外资银行监管处处长,银行管理司监管制度处处长、助理巡视员,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法规部副主任,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主任,河南银监局党委委员、书记、局长,银监会信托监督管理部、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等职。
李伏安曾领导并主持起草《
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管理指引》《商业银行授信尽职调查指引》,参与修改制定《商业银行资本金充足率管理办法》。
李伏安作为主要工作人员或直接负责人,先后参与或组织制定、修改并颁布实施了《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指引》《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指引》《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监管现场检查手册》《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