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政府组成部门
辽宁省教育厅是辽宁省政府组成部门。2018年11月9日,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挂牌成立。根据《辽宁省机构改革方案》,辽宁省将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更名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与省教育厅合署办公。
辽宁省教育厅、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二) 负责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全省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负责省属学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设置与调整,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实施各类高等教育招生计划,负责全省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 负责全省教师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
(四)负责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监测全省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辽宁省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基建投资政策。
(五)负责统筹全省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统筹管理基础教育教材,指导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实行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制定基础教育教学指导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推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六)拟订语言文字工作政策,编制全省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七)统筹管理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八)指导全省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负责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拟订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政策和教学指导文件。
(九)统筹管理全省高等教育,统筹指导继续教育,指导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评估工作,承担深化省属高校管理体制改革责任,负责省属高校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审议、审核省市属本专科院校的专业设置。
(十)承担全省教育督导实施工作,开展教育评估监测,承担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一)指导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美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劳动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和学校安全工作。
(十二)规划、指导高校科学研究,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攻关等各类科技计划实施工作,推进全省教育信息化工作,协调指导高校参与国家和地方创新体系建设。
(十三)负责推进辽宁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统筹管理全省各类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学籍管理,参与拟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实行激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
(十四)统筹管理全省教育方面的国际及港澳台交流与合作,负责出国留学、来华留学、中外合作办学、境外办学、教育系统引进国外智力的管理,组织协调开展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十五)负责全省学位授予工作,审批学士授予单位、授予专业,审核硕士点、博士点设置,指导高校学科建设。承担省政府学位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六)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指导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干部教育工作和统战、群团工作。负责省属高校党的建设、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统战工作。按分工负责省属高校领导班子建设,管理或协助管理省属高校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负责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落实工作。
(十七)完成省委、省政府、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有关职责分工。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毕业生就业政策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会同省教育厅等部门拟订。
教育概况
2021年辽宁教育事业发展概况
一、综合情况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数(不含机构数)共有14429所。全省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在校生638.4万人。全省各级各类教育专任教师45.3万人。
二、学前教育
1.幼儿园数量
全省举办学前教育的单位共计有9597个,独立设置的幼儿园9273所,比上年减少197所。其中公办幼儿园2846所,占30.7%;民办幼儿园6427所,占69.3%。另有324所学校附设幼儿班。
2.幼儿数量
新入园幼儿24.3万人,比上年减少3.3万人,下降11.8%。在园幼儿87.2万人,比上年增加1.2万人,增长1.3%,其中民办在园幼儿所占比例为51.7%;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75.8万人,比上年增加2.5万人,增长3.5%,占全省在园幼儿的比例为87.0%,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为93.0%,同比提高4.4个百分点。
3.教师队伍
全省幼儿园教职工总数为13.8万人;专任教师7.3万人;生师比11.9:1;卫生保健人员、保育员3.1万人,占教职工总数的22.5%。从学历层次看,专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6.3万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6.1%,同比提高4.6个百分点。
4.办学条件
全省幼儿园占地面积1574.9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23.3万平方米;运动场地(室外游戏场地)611.1万平方米,占总面积的38.8%;校舍建筑面积932.7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45.1万平方米;图书藏量980.6万册,园均图书1058册。
三、义务教育
1.学校数量
全省小学校数2601所,比上年减少226所;教学点803个,比上年增加105个。初中校数1528所,比上年增加10所。
2.学生数量
全省小学招生33.0万人,比上年下降5.0%;初中招生32.2万人,比上年下降1.8%。
全省义务教育在校生总规模297.6万人,比上年减少0.3万人。其中,小学在校生197.3万人,比上年增加0.6万人,增长0.3%;初中在校生99.3万人,比上年减少0.9万人,下降0.9%。
3.普及程度
全省小学毛入学率为100.3%,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小学毕业生升学率为99.5%,同比下降0.3个百分点。初中阶段毛入学率为98.1%,同比下降6.5个百分点;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为95.4%,同比提高2.0个百分点,其中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通高中的比例为62.4%。全省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8.1%,同比提高0.7个百分点。
4.教师队伍
全省小学教职工12.9万人;专任教师14.1万人;生师比14.0:1。初中教职工13.9万人;专任教师10.0万人;生师比9.9:1。小学教师学历达标率达到100.0%,小学教师专科以上学历所占比例为99.1%,同比提高0.4个百分点;初中教师学历达标率达到99.9%,初中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所占比例为92.4%,同比提高1.0个百分点。
5.办学条件
全省小学校舍建筑面积1332.0万平方米。体育场(馆)面积达标校2238所,占总数的86.0%;音乐器材配备达标校2336所,占总数的89.8%;美术器材配备达标校2334所,占总数的89.7%;体育器材配备达标校2354所,占总数的90.5%。
全省普通初中校舍建筑面积1607.0万平方米。体育场(馆)面积达标校1426所,占总数的93.3%;音乐器材配备达标校1459所,占总数的95.5%;美术器材配备达标校1456所,占总数的95.3%;体育器材配备达标校1461所,占总数的95.6%。
全省特殊教育学校86所。各种形式的特殊教育(含义务教育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毕业生0.2万人,招生0.2万人,在校生1.6万人。教职工0.3万人;专任教师0.2万人。
五、高中阶段教育
1.学校数量
全省高中阶段教育共有各类学校799所。其中普通高中431所,中等职业学校368所(技工学校采用2020年数据102所)。
2.学生数量
全省高中阶段共计招生32.5万人,比上年增加0.1万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20.5万人,与上年持平;中等职业教育招生12.0万人(技工学校采用2020年数据,为2.7万人),比上年增加0.1万人,增长0.9%。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比例为63:37。
全省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总规模94.4万人,比上年增加3.1万人。其中,普通高中在校生61.0万人,比上年增加1.5万人,增长2.6%;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33.4万人(技工学校采用2020年数据6.7万人),比上年增加1.5万人,增长4.8%。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的在校生比例为65:35。
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为94.6%,同比下降2.5个百分点;每万人口高中阶段在校生227人,比上年增加9人,其中每万人口中普通高中在校生146人,比上年增加4人。
3.教师队伍
全省普通高中教职工6.9万人;专任教师5.4万人;生师比11.3:1。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比例为99.1%,同比提高0.1个百分点。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2.5万人(不含技工学校数据);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1.9万人(含高校附设中职班数据,不含技工学校数据);生师比13.8:1。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比例为95.5%,同比提高0.5个百分点。
4.办学条件
全省普通高中校舍建筑总面积1229.8万平方米。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率为92.8%;体育器械配备达标率为93.5%;理科实验仪器配备达标率为93.0%。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产权占地面积915.7万平方米(不含技工学校数据,下同)。产权校舍建筑面积447.9万平方米,此外,非学校产权独立使用校舍建筑面积188.0万平方米,所用建筑面积共计636.0万平方米,比上年同一口径增加13.3万平方米,增长2.1%。教学科研实习仪器设备资产值27.19亿元,比上年增加0.76亿元,增长2.9%
六、高等教育
1.学校数量
全省研究生培养机构45个,其中包括8个科研机构和37所普通高校。
普通、职业高等学校114所(含独立学院8所)。其中,中央部委属5所,省属58所,市属20所,民办31所。按办学层次分,普通本科学校62所,本科层次职业学校1所,高职(专科)学校51所。
此外,另有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18所。
2.学生数量
(1)招生数量
全省共招收研究生5.6万人,比上年增加0.3万人,增长5.2%。其中,招收博士生0.4万人,招收硕士生5.2万人。
普通、职业本专科招生30.6万人,比上年减少5.6万人,下降15.5%。其中,普通本科招生19.1万人,职业本科招生788人,高职(专科)招生11.5万人。
成人本专科招生12.4万人,比上年增加1.4万人,增长12.7%。其中,本科招生7.4万人,专科招生5.0万人。
(2)在校生数量
全省在学研究生15.7万人,比上年增加1.5万人,增长10.5%。其中,在学博士生1.8万人,在学硕士生13.9万人。
普通、职业本专科在校生117.8万人,比上年增加3.8万人,增长3.3%。其中,普通本科在校生72.8万人,职业本科在校生0.3万人,高职(专科)在校生为44.7万人。
成人本专科在校生25.7万人,比上年增加2.7万人,增长11.6%。其中,本科在校生15.2万人,专科在校生10.5万人。
(3)毕业生数量
全省研究生毕业生4.0万人,比上年增加0.3万人,增长7.3%。其中,博士毕业生0.2万人,硕士毕业生3.7万人。
普通、职业本专科毕业生25.8万人,比上年增加0.2万人,增长0.9%。其中,普通本科毕业生16.7万人,职业本科尚无毕业生,高职(专科)毕业生9.2万人。
成人本专科毕业生9.3万人,比上年增加2.4万人,增长35.6%。其中,本科毕业生4.5万人,专科毕业生4.8万人。
3.教师队伍
全省普通、职业高等学校教职工9.7万人,专任教师6.3万人(不含高校附设中职班数据,下同)。其中,普通本科学校教职工7.7万人,专任教师4.9万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教职工480人,专任教师352人;高职(专科)学校教职工1.9万人,专任教师1.3万人。
全省成人高等学校教职工0.2万人,专任教师0.1万人。
全省普通、职业高等学校生师比19.7:1。其中,普通本科学校18.0:1,本科层次职业学校25.8:1,高职(专科)学校26.3:1。全省普通、职业高等学校研究生以上学位教师比例为81.4%。其中,普通本科学校为88.5%,本科层次职业学校为59.4%,高职(专科)学校为54.8%。
4.办学条件
(1)占地面积
全省普通、职业高等学校产权占地面积6840.1万平方米,比上年减少114.6万平方米,下降1.6%;非学校产权独立使用占地面积526.8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9.1万平方米,增长1.8%;所用占地面积共计7366.9万平方米,比上年同一口径减少105.4万平方米,下降1.4%。
(2)校舍建筑总面积
全省普通、职业高等学校产权校舍建筑面积3250.4万平方米,比上年减少75.4万平方米,下降2.3%;非学校产权独立使用建筑面积391.4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44.9万平方米,增长13.0%;所用建筑面积共计3641.8万平方米,比上年同一口径减少30.5万平方米,下降0.8%。
(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
全省普通、职业高等学校产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246.2亿元,比上年增加14.4亿元,增长6.2%;非学校产权独立使用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1.5亿元,比上年减少0.2亿元,下降9.4%;所用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共计247.7亿元,比上年同一口径增加14.3亿元,增长6.1%。
(4)主要生均办学条件
全省普通、职业高等学校生均占地面积54.7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27.0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13.8平方米,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6340.9元。
5.重点建设
全省共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4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338个;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15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282个(以上学科点及授权点数据来源于省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全省共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13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0个,国家工程实验室21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20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个。
6.领军人才
全省普通、职业高等学校共有两院院士21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8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3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讲座教授27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9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83人。
七、民办教育
1.学校、机构数量
全省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17562所,其中,幼儿园6427所,小学30所,初中44所,高中116所,中等职业学校86所,高校31所,非学历培训机构10828所。
2.民办学校学生及占同级教育规模比例
全省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45.1万人,占51.7%;民办小学在校生6.1万人,占3.1%;民办初中在校生6.9万人,占7.0%;民办高中在校生10.4万人,占17.0%;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4.5万人,占16.6%;民办普通、职业本专科在校生26.9万人,占22.8%。
八、民族教育
1.学前教育
少数民族幼儿在校生14.1万人,占16.2%;少数民族教师1.1万人,占15.3%。
2.义务教育
少数民族小学在校生44.2万人,占22.4%;少数民族教师3.0万人,占21.2%。少数民族普通初中在校生22.2万人,占22.3%;少数民族教师2.1万人,占21.3%。
3.高中阶段教育
少数民族普通高中在校生14.2万人,占23.3%;少数民族教师1.0万人,占19.0%。
少数民族中职在校生5.7万人(不含技工学校数据,下同),占21.4%;少数民族教师0.3万人,占14.0%。
4.高等教育
少数民族在学研究生1.6万人,占10.1%;少数民族普通、职业本专科在校生21.5万人,占18.2%;少数民族成人本专科在校生3.6万人,占14.0%。
普通、职业高等学校专任教师中,少数民族教师0.8万人,占12.5%;成人高等学校专任教师中,少数民族教师80人,占8.5%。
注:
1.中等职业教育数据中,校数和学生数包含技工学校数据;教职工、专任教师和办学条件不包含技工学校数据。
2.各级各类教育学校的教职工按照学校类型统计,专任教师按照教育层级统计。因九年一贯制学校的教职工数计入初中阶段教育,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教职工数计入高中阶段教育,而专任教师是按照教育层次进行归类,故存在小学教职工数据小于专任教师数据的情况。
机构设置
业务处室
办公室(离退休工作处)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发展规划处
财务审计处
学前与高中教育处(民族教育处)
义务教育处(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高等教育处
高校学生工作处
教师工作处
督导处
科技与信息化建设处(高校产业处)
组织部(统战部)
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处(教材管理处)
宣传部(思想政治工作处)
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省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学校安全管理处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
直属单位
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部门预算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2347995.18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01077.31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06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692681.19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241448.7万元,其中:事业收入114636.3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078.3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23733.99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211981.98万元。
(二)支出预算2347995.18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691099.56万元;
2.项目支出656895.62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22057.56万元;政府采购支出60793.47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1798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88个,涉及资金510794.91万元。
2022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77574.05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政策性增长等。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2年,辽宁省教育厅管理专项资金共18个,涉及资金905134.89万元。其中:中小学专职思政课教师专题培训2682万元;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75400万元;学前教育发展专项36870万元;校园足球补助资金482.8万元;现代职业教育发展资金91429万元;特殊教育补助资金9485.27万元;思政教师和辅导员岗位津贴9670.32万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32431万元;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专项资金13097万元;辽宁省大中小学生体育竞赛及培训1017.2万元;教育资助体系专项262087万元;基础教育教师培训2500万元;基础教育发展专项资金3156.5万元;高等教育内涵发展资金8868.8万元;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21170万元;非公办教师养老补助8666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236122万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建设经费9000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2年辽宁省教育厅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558.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辽宁省教育厅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0793.47万元,具体为货物41351.52万元,服务10049.26万元,工程9392.69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辽宁省教育厅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 “三公”经费预为1002.44万元,比上年减少87.66万元,下降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181.8万元,比上年减少20.26万元,下降10.03%。主要原因为由于新冠疫情原因出国(境)活动大幅减少。
2.公务接待费156.74万元,比上年减少8.3万元,下降5.03%。主要原因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控公务接待,降低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6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63.9万元,比上年减少59.1万元,下降8.17%),比上年减少59.1万元,下降8.17%。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控公务用车支出。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辽宁省教育厅2022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辽宁省教育厅2022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68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68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2022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88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88个,涉及资金510794.91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为100%。
二级预算单位
辽宁省计划生育科学研究院
辽宁通用航空研究院
辽宁省劳动经济学校
辽宁省基础医学研究所
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辽宁教育学院(辽宁师范高等专业学校)
现任领导
冯守权:辽宁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组长
任忠:辽宁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组长、省委教育纪检监察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成员
高向辉:辽宁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兼任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张国林:辽宁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罗文波:辽宁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孔峰:辽宁省委教育工委专职委员
张秀丽:辽宁省委教育工委专职委员
陈金玉:辽宁省教育厅一级巡视员
花蕾:辽宁省教育厅一级巡视员
李庆才:辽宁省教育厅一级巡视员
杨海:辽宁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
所获荣誉
2011年12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1年4月,辽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被授予“辽宁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10月,辽宁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被全国普法办公室拟表彰为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2022年3月,辽宁省教育厅义务教育处被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拟确定授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称号。
参考资料
政府机构.辽宁省人民政府.2022-08-05
辽宁省委教育工委成立 与省教育厅合署办公.今日头条-人民网辽宁频道.2022-08-05
辽宁省教育厅职能.辽宁省教育厅.2021-11-15
2021年辽宁教育事业发展概况.辽宁省教育厅.2022-12-29
机构.辽宁省教育厅.2022-08-05
直属单位.辽宁省教育厅.2022-12-29
辽宁省教育厅2022年度部门预算.辽宁省教育厅.2022-12-29
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领导.辽宁省教育厅.2021-11-22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教育概况
机构设置
业务处室
直属单位
部门预算
二级预算单位
现任领导
所获荣誉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