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862年(阮翼宗嗣德十五年)6月5日,
阮朝阮朝派全权大臣
潘清简和林维浃在
胡志明市与法国代表路易·阿道夫·波那
少将、西班牙代表卡洛斯·帕兰卡·古铁雷斯(Carlos Palanca y Gutiérrez,越南史料称之为“坡陵歌”)签订《同法国和西班牙的友好条约》(即第一次西贡条约
越南语:Hòa ước Nhâm Tuất )。
根据条约(
越南称壬戌条约),越南割让
嘉定省、定祥省、边和省三省和
昆仑岛给
法国,而且承诺未经法国同意不得将其领土割让给其他国家;开放
土伦、巴叻、
广安市三港和湄公河及其支流供法国通商;保证法国人贸易自由;允许
基督教教士在越南境内自由传教;越南在10年内向法国和
西班牙赔款400万
太平洋法郎。
400万元赔款,对于
阮朝而言不天文数字。为凑足一年的赔款,朝廷将宫中银器搜刮一空,得银72000两,再清点
永隆、安江、河仙三省库存的黄金720两、银2220两及10500元
黄铜,才勉强补足40万元。此后为凑集赔款,又采取开征鸦片税、调高税率、卖官鬻爵等饮鸩止渴的措施,使全国陷入政治紊乱、财源枯竭的恶性循环。
赔款尚可设法对付,割地则是有辱
国体。南方各省既是阮朝的龙兴之地,又是经济发达地区,阮朝朝廷极不情愿将之割让
法国。缔约只是权宜之计,事后,
阮福时派
潘清简出使法国与
西班牙,试图赎回南方失地。但是,交涉迁延不决,
法军仍四出略地,并借口镇压永隆、
安江镇、河仙三省的
抵抗运动占领了三省。
至此
阮朝威信扫地,主持和议的潘清简更为千夫所指,他终于明白对法委曲求全无异于与虎谋皮。绝望之余,这位年逾74的华裔大臣羞愤难当,回国后交待三省守将停止抵抗,并嘱咐子女绝不能服务于
殖民地当局,绝食十七日后仰药自尽。
南圻六省全部沦为法国的殖民地,法国在当地任命统督,从此,
越南南方共和国沦为法国的殖民地。
公元1874年(嗣德二十七年)3月15日,阮朝又派大臣黎俊( Lê Tuấn)和法国海军
少将杜伯蕾签订了《法越和平同盟条约》(第二次西贡条约
越南语: Hoà ước Giáp Tuất 1874 )。
法国承认越南的独立,不再臣服于中国,一旦越南需要征剿贼寇,法国愿意无条件援助。
开放
河内、海防、归仁和
红河贸易,允许法国在这些城市设置领事馆,法国在红河有航行权。
法国赠送给越南军舰5艘,
大炮100门,步枪1000支,派遣教官训练越南军队。越南的税收、海关由法国专家组织。
法国
侨民在越南享有
治外法权,法国人和其他外国人在越南发生诉讼,须由法国领事审理。
缔约后,法国向
阮朝京城顺化派驻了
钦差大臣,阮朝则派驻了驻
胡志明市领事。通过这个条约,法国不仅攫取越南大量主权,还把越南置于法国的“保护”之下,割断了同
中原地区数百年的传统藩属关系。顺化朝廷与法国的屈辱和议引起了在野士大夫的激烈反弹,骚乱持续数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