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歌舞团成立于1992年,(成立时至1996年名称为鹤岗市文工团,后更名为鹤岗市歌舞团),前身是1970年成立于的鹤岗市文工团。
1970年鹤岗市文工团是在全市各学校文艺宣传队抽调近五十名文艺人员组建而成的。初期,以演出舞剧及配合政治形势的歌舞、
曲艺节目为主。1977年,文工团开始演出话剧、
歌剧、评剧等。从1977年到1981年文工团解体为止,共演出大型话剧十余出。如《
霓虹灯下的哨兵》、《
于无声处》、《特别代号》、《
一双绣花鞋》、《白卷先生》、《
雷雨》等,演出后,受到观众的热烈欢迎。演出场次、观众人次达到
鹤岗市话剧演出有史以来最好水平,并且涌现出一大批文艺人才,他们至今还活跃在我市文艺舞台,其中我国著名歌唱家
殷秀梅就是原鹤岗市文工团的演员。
1992年市里决定重新组建鹤岗市文工团。主要演职人员是由抽调的
合肥市文化馆的骨干与社会招聘和划归市文化局影剧院的职工而构成。地址为工农区东解放路11号影剧院剧场。
全团干部职工在团领导班子的率领下,解放思想,勇于开拓,提出“ “请进来(创作、排演优秀剧目、引进优秀人才),走出去(努力开拓外省演出市场)”的发展战略,创作或排演了《军嫂》、《托起明天的太阳》、《我爱我班》三部大型话剧,除在本市演出外,还多次赴山东的济南、
菏泽市,江苏的苏州地区巡演,获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话剧的演出拓宽了歌舞团的演出门类,培养、磨练出一批“一专多能(既能演歌舞,也能演话剧,小品等)”的专业人才。歌舞团朝着多元化的发展方向迈进了重要的一步。
歌舞团还带着歌舞节目到苏、鲁、豫、皖等地区进行了商演。在
龙口市和江苏
张家港市的演出获得了圆满成功。
剧团还不断吸纳人才,引进编导、编曲和各类专业艺术人才,并选送演职人员进修学习提高业务水平。随着剧团的变化,新增添了大量设备,购买了调音台、调光台、音箱、硅箱、烟雾器、音响效益器、喉头麦克、追光灯、回光灯、乐件等各类设备,价值数十万元。
在两届团领导班子(刁复、杨晓泉)及全团职工的不懈努力下,歌舞团由建团初期的缺人才、少设备、难以独立完成一台专场节目而发展成为一个拥有各类专业艺术人才84人的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其中有一百多人次在国家、省、市各类赛事中获奖,涌现出全国青年歌手大赛“如意杯”金奖得主,
中国中央电视台特约
声乐演员
蔡岩;在国家级小品、
曲艺赛事屡获殊荣的我市文艺创作带头人
陈占国;创作舞蹈《红手绢》获得全国第十届
群星奖银奖的
舞蹈编导王晓明;获得
黑龙江省“
野生灵芝杯”歌手大赛
一等奖,黑龙江省十佳歌手
魏玉坤;获得
俄罗斯比落比詹
犹太自治州中国艺术节声乐最高奖的陈玉海,以及在各类赛事屡有斩获剧团优秀演员何忠启、门丽华、苏秀华、于爱贤、于凤琴、白庆国、于东溟、何、刘芙,此外,还有
器乐配器员华毓良和音乐制作人金钟等一大批专业艺术人才,使剧团形成了各类专业人员比较配套、艺术门类比较齐全、技术设备比较先进,能胜任我市各类演出需要的专业化艺术表演团体,多年来,
鹤岗市歌舞团以歌舞、
曲艺、话剧等演出样式,每年在我市为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演出100余场,为鹤岗市的文化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
2005年在全国文化事业发展的大前提下,为了整合我市文化事业的资源,解决艺术人员短缺,物资匮乏等不利因素的制约,鹤岗市文化局在请示上级领导的同意下,与2005年8月3日将原
鹤岗市京剧团与原鹤岗市歌舞团整合为
鹤岗市艺术剧院,行政级别为科级财政拨款差额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