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6内蒙古牙克石特大凶杀案,是1983年6月16日至17日在内蒙古喜桂图旗辖区内的牙克石林业管理局设计院红旗沟知青农场发生的一起特大团伙抢劫、强奸、爆炸、杀人案件。罪犯作案手段之残忍,情节之恶劣,后果之严重,是建国后
罕见,被国家公安部列为“6.16”特大。
1983年,于洪杰、韩立军、杨万春三犯因喝酒受到队长的批评,便怀恨在心,于是纠集林管局砖瓦厂有劣迹的青少年杜俊峰、王亚生、张祖光、包海山、李亮,及退学的学生王文礼等结成团伙,蓄谋寻机报复杀人。在6月16日晚11点至17日长达十几个小时的作案时间里,残忍杀害26人。受害者中,男18人、女8人,最大年龄75岁,最小的仅2周岁。凶犯自相残杀死亡1人、自杀1人。案发后,凶犯8人全部被捕,并受到法律惩处。
此案由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依法判处于洪杰、杨万春、杜俊峰死刑,其他案犯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6·16凶杀案给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在当地引起巨大的混乱,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一起极为罕见的特大,震惊了全国。1983年8月2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要求在三年内组织三个战役,按照“从重从快,一网打尽”的精神严厉打击社会治安领域犯罪活动。
案件背景
社会背景
20世纪80年代初,社会治安状况越来越差,出现了一批打砸抢分子、抢劫犯、杀人犯、盗窃犯和流氓团伙犯罪分子。他们拉帮结伙、寻衅滋事、但因为罪行不大,很难被政法机关严厉处理,这就使他们更加有恃无恐,对国家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造成了威胁。
人物背景
三名主犯于洪杰、韩立军、杨万春,自1980年以来,经常酗酒寻衅滋事,结伙打架斗殴。为此,于洪杰曾三次被公安机关拘留;韩立军曾因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杨万春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犯被安置到红旗沟知青农场蔬菜队后,互相勾结,狼狈为奸,为非作歹,称霸一方。他们挑拨领导和群众的关系,散布反动言论,妄图与人民为敌。
案件经过
1983年春播时节,于洪杰、韩立军、杨万春三犯因喝酒受到队长的批评,便怀恨在心。三犯纠集林管局砖瓦厂有劣迹的青少年杜俊峰、王亚生、张祖光、包海山、李亮,及退学的学生王文礼等结成团伙,蓄谋寻机报复杀人。
1983年6月16日夜,这群暴徒聚集在一起,由于洪杰拿出早已准备好的白酒、
罐头鱼,狂饮暴吃。主犯于洪杰见时机已到,疯狂叫嚣“要杀死队长”,“报复指导员”,“血染红旗沟”。这伙暴徒手持军用刺刀、匕首、菜刀、杀猪刀、斧子等凶器,乘人们熟睡之机,先后破门闯入五个宿舍,以及农场车夫的家,乱杀乱砍,不到一个小时便杀死无辜十六人。其中该队指导员也遭杀害,被劫走“七·六二”步枪一支,子弹二十五发,车夫一家老少六口,上至七十五岁的老父,下至仅两岁的幼子均遭惨杀。
深夜1点,于洪杰命令其他凶犯踢开女宿舍的门,将十七名女青年强行赶入阴冷潮湿的菜窖里。这伙暴徒还砸开场部金柜,劫走全部现款;砸开小仓库,盗出炸药四箱。17日晨5点,于洪杰等罪犯决定要炸平红旗沟农场,并将不愿参与他们罪恶行径的男青年李晓东(后被罪犯枪杀)、王文礼(后又参与作案)捆绑在菜窖的柱子上。八名罪犯又重回宿舍吃酒。
17日上午,这伙罪犯又枪杀和乱刀砍死了邻队来农场办事的放牧员、社员四人。作案时间持续到17日下午1点,罪犯于洪杰、杨万春、李亮、包海山持刀威逼,对四名女青年实施强奸、轮奸,并将六名女青年枪杀于女宿舍。接着,于洪杰准备爆炸场部,将雷管、炸药、汽油搬入女宿舍,准备集体自杀。在于洪杰、韩立军两犯对天祷告之际,其余罪犯先后潜逃。下午3点,当韩立军引爆时,只剩于洪杰、韩立军两犯,韩立军当场自爆身死,于洪杰躲闪时被烧伤。
抓捕落网
1983年6月17日下午4点多钟的时候,公安机关才从死里逃生的女场员嘴里知道红旗沟农场发生特大杀人案的消息。
牙克石市林业公安处和喜桂图旗公安局的大批警察以及武警先后赶到现场。身负重伤的于洪杰在现场被捕,4点50分李亮和王文礼在家中被捕,5点20分包海山、张祖光在
牙克石站被捕。杨万春在火车上碰上了杜俊峰和王亚生,就带着他俩逃到了
河北省赞皇县的亲戚家。杨万春的亲戚对他和另外两人的到来虽然感到突然,但没有想得太多。在杨万春的要求下,又把他们领到麦田割麦子。
河南省警方早已接到公安部的情况通报,并做了周密的安排布置。杨万春、杜俊峰、王亚生刚进麦地不久,就被早有准备的当地警方包围。杨万春见势不妙,连忙从麦田爬出,捡了一顶草帽拍到头上,扛了一把锄头跟随当地的农民躲过了搜捕。杜俊峰和王亚生在麦田中被捕。天黑时分杨万春来到一个几十里外的小村庄的代销点,买了几包饼干后又提出留宿的要求,引起了代销点的女主人的警觉,报告了当地的派出所。至1983年6月24日,杨万春终于落网,案犯全部抓捕落网。
伤亡情况
此案受害者共26人,其中男18人、女8人;最大年龄75岁、最小的仅2周岁,多名女性受到性侵害。此外,凶犯韩立军引爆炸弹,当场自爆身死,于洪杰躲闪时被烧伤,李晓东被凶犯杨万春用步枪打死。
调查
此案发生后,在公安机关侦破过程中,
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迅即派出副院长、刑庭庭长及两名审判人员,奔赴发案地了解情况,与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加快此案的预审、起诉、审理时间。
最终审判
在对“六·一六”特大凶杀案的审理中,10名罪犯均是十五岁至十九岁的青少年,罪行都极为严重。除李晓东已被杨万春杀死,王文礼没有直接动手杀人外,其余8名罪犯都直接动手参与杀人,少者杀人6名,多者杀人16名。被杀害的26人中,上有古稀之年的老人,下有襁褓之中的幼儿。根据当时刑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搞准确此案8名被告人的年龄,成为在审理此案中能不能正确适用法律的一个关键性问题。为此,法院在办案中,认真审查了罪犯的年龄,从而保证了刑罚的正确适用。经过调查,于洪杰、杨万春、杜俊峰三名罪犯确认已满十八周岁,王亚生、包海山、王文礼、张祖光、李亮五名罪犯不满十八周岁。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中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依法判处于洪杰、杨万春、
杜俊峰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包海山、张祖光、王亚生(以上三犯不满十八岁)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李亮(不满十六岁)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王文礼(不满十八岁)有期徒刑十二年。经高级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立即执行。
案件影响
6·16凶杀案在当地引起巨大的混乱,给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
牙克石市镇、喜桂图旗以及周边地区谣言四起,人心惶惶。一起特大的刑事案件被演绎成叛乱、暴动,把27人被杀说成是几百人上千人地被杀,以致到牙克石办事的外地人下了火车站也不出站台,等下一趟车离开,有的干脆连车也不下。在6·16案件中,8名犯罪分子在长达十几个小时的作案时间里杀害27人。其中,有75岁的老人,有两岁的婴儿,并有多名女青年被强奸、轮奸。这帮犯罪分子同时还犯有抢劫罪、爆炸罪。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一起极为罕见的特大“6·16”内蒙古牙克石特大凶杀案,震惊了全国。
1983年8月25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即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国家立法机关先后制定一系列单行法律法规,对刑法法典进行修改补充,增加死刑罪种、提高惩罚严重暴力犯罪的法定刑。同年9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将杀人、强奸、抢劫、爆炸、流氓、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拐卖人口、传授犯罪方法等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确定为打击重点,均可判死刑。由此,“为期三年、三个战役”的“严打”斗争就此打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