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作宾(生卒年不详),字宾王,
南宋吴兴归安(今
湖州市)人。他因父亲的缘故进入仕途,曾在饶州永平监工作,负责冶铸并制造了受到皇帝赞赏的
雁翎刀。沈作宾历任多个职务,包括江西提刑司检法官、
大理评事、通判
绍兴府、知
台州市、太府丞、刑部郎等。他在台州期间实施了一系列惠民政策,深受民众爱戴。由于同僚嫉妒,他被迫离职,但台州人民极力挽留,未能成功,因此他们建立了“留贤碑”以示纪念。沈作宾还曾担任
淮南市转运判官、太府少卿、知绍兴府、两浙转运副使、
工部侍郎、知镇江府、知宁国府、知
潭州、
户部侍郎兼详定敕令官、知
平江府、户部侍郎、馆伴使兼权工部尚书、权
户部尚书、知
建宁府、江西安抚兼知隆兴府等职位。晚年以显谟阁学士身份退休,在家中逝世,被追赠为金紫光禄大夫。他还曾于
庆元六年(1200年)刻印
孔颖达的著作《
春秋左传正义》36卷。
沈作宾出生于
归安(今
湖州市)的一个家族。他的职业生涯始于通过父亲的关系进入官场,最初在饶州永平监担任监督职务,负责
冶炼和铸造工作。在此期间,他制作了一种名为
雁翎刀的武器,这种刀的质量得到了皇帝的高度赞扬,因此他连续两次晋升。后来,他又通过刑法考试,成为江西提刑司的检法官,并进入了大理寺担任评事。
沈作宾的职业生涯涵盖了多个重要职位。他曾作为通判协助
绍兴府的行政事务,并在其任期结束后,接替
台州市知府的位置。在台州,他关注民生,放宽了盐业管制,延长了租金期限,平均分配劳役负担,并迅速处理积压案件。这些举措赢得了当地居民的一致好评。然而,由于前任知府的嫉妒,他被迫离开了这个职位。尽管台州人民请求朝廷让他继续留任,但他们的愿望没有得到实现。为了纪念他对地方的贡献,人们竖立了一座“留贤碑”。
沈作宾随后被任命为
大理白族自治州正,但由于亲属关系的原因,他转任太府丞,并晋升为刑部郎。在
庆元县初期,他担任
淮南市转运判官,以其治理能力著称。之后,他被提升为太府少卿,负责淮东地区的军事财政,并最终成为了太府卿。他还曾担任直龙图阁、帅浙东、知
绍兴府等职务。在这些岗位上,他提出了多项建议,包括改善军队管理和加强边境防御。
沈作宾还在其他地区担任过重要职务,如
工部侍郎、
户部侍郎、
集英殿修撰、宝谟阁待制、户部侍郎兼详定敕令官、知镇江府、知宁国府、知
潭州、龙图阁待制、知
平江府、参赞督府、权镇江府、户部侍郎、馆伴使兼权工部尚书、权
户部尚书、知
建宁府、江西安抚兼知隆兴府等。在他的任期内,他采取了许多有效的措施,如招募和培训士兵,建立一支强大的地方武装力量,以保护沿海地区的安全。
沈作宾在经历了多年的政治生涯后,以显谟阁学士的身份退休。他在家中去世,享年未知。朝廷对他一生的工作表示肯定,追赠他为
金紫光禄大夫。此外,他还曾于
庆元六年(1200年)刻印
孔颖达的著作《
春秋左传正义》36卷,为文化传承做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