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妇女联合会是全省各族各界妇女在中共四川省委领导下,为争取妇女进一步解放而联合起来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全省妇女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
发展历史
四川省妇联成立于1954年3月,原名四川省民主妇女联合会,1957年11月,更名为四川省妇女联合会。全省 城乡妇女组织网络健全。省妇联机关设办公室、组联部、宣传部、发展部、权益部、家庭儿童工作部、政策研究室七个业务部门,内设机关党委办公室和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四川省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妇联。省妇联下属有妇女界法律顾问处、妇女研究所、妇女干部学校、《分忧》杂志社四个事业单位。
历任领导
• 郑 备(?-2020.10)
• 吴 旭(2013.06----2018.07)
• 陈 芳( 2008.06----2013.06)
• 曾清华(2002.03---- 2008.05)
• 罗 彤(1998.08----2002.03)
• 何卿桂(1988.10----1998.06)
• 车毅英(1983.08----1988.10)
• 邓 瑛(1959.10----1973.01)
• 王腾波(1954.03----1959.08)
组织结构
内设机构
办公室
组织部
宣传部
发展部
权益部
家庭儿童工作部
联络部
机关党委
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离退休处
直属单位
四川省妇女联合会网络信息传播与女性研究所
四川省妇女干部学校
四川巾帼园
主要任务
1.组织引导全省妇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妇女。
2.团结动员妇女投身
改革开放和
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注重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作贡献。
3.代表妇女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推动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政策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
4.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向有关部门提出有关建议,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
5.教育引导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宣传表彰优秀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
6.教育引导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组织开展家庭文明创建,支持服务家庭教育,传承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推动形成家庭文明新风尚。
7.关心妇女工作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加强妇女之家建设。联系和引导女性社会组织,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协作,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
8.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加强同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和海外华侨华人妇女、妇女组织的交流合作,推进现代化建设和祖国和平统一。
9.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加深了解、增进友谊、促进合作,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作贡献。
10.指导市(州)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省妇女代表大会的任务,开展妇女儿童工作。
11.承担省政府妇女儿童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12.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所获荣誉
2020年6月,
四川省妇联组织部党支部获得四川省直机关表彰为省直机关先进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