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国家行政机关
上海市
嘉定区
人民政府是上海市嘉定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上海市嘉定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对嘉定区人民代表大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负责;在嘉定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嘉定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分别由区长、副区长和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每届任期五年,实行区长负责制。
内设机构
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嘉定区经济委员会
嘉定区教育局
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嘉定区
民政局
嘉定区司法局
嘉定区财政局
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嘉定区水务局
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嘉定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嘉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嘉定区审计局
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嘉定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体育局
嘉定区统计局
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嘉定区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嘉定区民防办公室
嘉定区医疗保障局
嘉定区商务委员会
嘉定区交通委员会
嘉定区地区工作办公室
嘉定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办公室
参考资料
政府机构设置介绍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2022-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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