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信托
金融信托
金融信托是一种基于信用基础的经济行为,涉及动产、不动产、证券等财产的所有者将其管理或处理权委托给受托人(通常是信托投资公司)。这一概念源于实物信托,随着现代信用经济的发展而演进,已成为西方发达国家的一个重要产业。金融信托因其在财产管理、财务管理、投资开发、长期金融、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等方面的功能而备受关注。
特征
金融信托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 受托人通常为信托投资公司或银行的信托业务部,中国受托人为符合法定条件并经批准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除外。
2. 具备资金融通和财产管理的双重职能。
3. 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设立,并通过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4. 属于他主经营行为,受托人对信托财产运用风险负有限责任。
5. 是金融机构以营利为目的的金融业务,受托人可根据业绩获取收益和报酬。
职能
金融信托的基本职能包括:
- 财务管理:代理财产所有者管理、处理财产或代办经济事务。
- 融通资金:通过信托业务筹集资金或提供资金融通服务。
- 协调经济关系:作为经济活动的中介,提供信任、信息与咨询服务。
发展方法
金融信托的发展方法包括:
1. 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2. 规范审批程序,防止乱设金融信托机构。
3. 完善内部约束机制,加强风险管理。
法律关系
金融信托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组成,主体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客体为信托财产。
生存方式
信托业的生存条件包括:
1. 社会经济发展中证券的增长和多样化。
2. 信用制度和产权制度的完善。
3. 完善且发达的市场经济体制。
参考资料
信托是干什么的?这种金融服务如何帮助资产管理和传承?.信托是干什么的?这种金融服务如何帮助资产管理和传承?.2024-10-30
目录
概述
特征
职能
发展方法
法律关系
生存方式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