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
淄博市政府工作部门
淄博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1.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职权范围内对有关问题作出决定。
2.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以及学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工会、团委、妇委会等群众团体的有关工作。
3.负责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的理论宣传、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育人才工作、稳定工作、统一战线与群众工作。指导驻淄高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的理论宣传、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育人才工作、稳定工作、统一战线与群众工作。
4.贯彻执行教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5.负责全市基础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民办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协调高等教育有关业务工作。负责全市教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全市教师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6.参与市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监测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学生资助工作。
7.归口管理全市各类学历教育及其招生考试工作。编制下达全市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高中段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
8.组织、指导教育科研、教学研究和教育学术团体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广教育科研成果。
9.负责与国外、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归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出国留学和接收外国留学生工作。
10.负责全市语言文字管理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学校)管理工作。
11.负责本部门、直属单位(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区县教育部门做好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2.负责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13.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科室设置
办公室(挂市委教育工作办秘书科牌子)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委)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教育援助牵头工作。负责局(委)机关教育网络设备安全工作。负责处理市委教育工作办的日常事务。
组织科
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研究拟订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直属单位(学校)和市属高校基层党建工作,做好党员教育、发展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局(委)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学校)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团委、妇委会等群众团体的有关工作。
人事科
负责局(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学校)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全市教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协调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导全市教师培养、培训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以及教师考核工作。指导教育对外开放以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工作。指导对外汉语推广工作。承担教师资格制度有关实施工作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的事中事后监管责任。负责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处罚。负责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科
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负责市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学校)理论宣传、新闻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全市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工作。负责全市学校统一战线和群众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网络宣传内容安全工作。
政策法规科(挂市教育局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民办教育科牌子)
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和普法教育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统筹协调并组织实施教育改革工作。负责教育调研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学历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民办学校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民办教育发展规划、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财务科
承担局(委)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规定,编报市级教育经费年度预决算建议方案,监测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直属单位(学校)经费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规范全市教育收费管理工作。指导学生资助工作。指导直属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
基础教育科
负责全市基础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落实义务教育标准化发展要求,落实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指导义务教育段学校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中小学办学行为。负责中小学德育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协调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有关工作。参与基础教育督导评估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图书馆和教学设备配备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市语言文字管理工作。负责将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内容,指导各类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组织、指导基础教育教科研工作。负责对教育考试机构、学校(考点)在考试中违规行为的处罚。
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科
负责职业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工作。承担职业教育培训领域发展职能。组织、指导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专业、课程与教材、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工作,指导职业院校条件装备工作。参与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督导和评估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工作。指导、组织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活动。负责全市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参与拟订继续教育发展规划、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社会教育工作,负责社区教育工作。配合省教育厅落实高校相关业务工作。组织、指导职业教育教科研工作。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
指导全市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相关专业的师资培训和科研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学生体质健康、艺术素养调查和监测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禁毒教育。协调指导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展演活动。协调指导全市学校军训工作。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组织进行教育督导,拟订相关规划和方案。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的教育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负责中等以及以下教育的检查、评估工作。
安全管理科
负责全市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协调指导学校安全保卫和学生预防违法犯罪工作,组织协调处理学校突发事件。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育部门许可的各类培训机构及其教学、科研、实验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校车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学生在校和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所属高等院校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指导驻淄高校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学校防范和处置邪教问题工作。
发展规划科
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下达全市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计划。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发布工作。对直属单位(学校)基建投资计划编制工作进行指导。
学前教育科
负责全市学前教育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学前教育的业务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幼儿园办园标准。负责幼儿园德育工作。指导监督办园行为。参与学前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参与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直属单位
市基础教育研究院
承担全市通识教育的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及语言文字等工作。
职业教育研究院
承担职业教育教学研究职能,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及培训。
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组织实施全市大中专、成人高校、研究生的招生考试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市教育服务中心
负责指导全市学校后勤服务和学校后勤服务的社会化;负责指导全市学校的勤工俭学和中小学生的劳动技术教育基地建设;为学校教学条件装备和学校实验室建设提供指导和服务等。
市教育信息化研究院
承担全市电化教育和基础教育电教教材的研究、制作、培训及全市教育网络平台与资源建设等工作。
参考资料
淄博市教育局职能介绍.淄博市教育局.2023-07-05
科室之窗.淄博市教育局.2023-07-05
直属单位.淄博市教育局.2023-07-05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科室设置
直属单位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