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学院
普通高等学校的二级教学单位
二级学院是大学实行校、 院两级管理模式的第二级, 是构成大学最基本的教学和行政单位,也是独立学院的前身。
二级学院于1999年最早出现在浙江、江苏等经济发达,但高等教育资源比较紧缺的省份。从本质上来看,二级学院就是在原有的公立学校里引进民营机制的一种办学模式,实行国有民营的方式运作。与一般的民办高校相比,其显著特点是“独立法人、独立办学、独立管理、独立核算”,在教学相对独立、与母体(公立大学)相互协调的前提下进行办学,因而集中体现了公立大学与民办大学的双重特点。与一般民办高校相比,二级学院具有办学起点高、见效快、易上规模、上档次等优势。二级学院分为专业教学型、公共教学型和教学组织型三种类型,主要具有人才培养、 学科建设、 科学研究、 管理服务、 文化建设等功能。
2003年4月教育部颁布的8号文将“国有民办二级学院”命名为“独立学院”,并明确说明,独立学院是专指由普通本科高校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的二级学院,一些普通本科高校按公办机制和模式建立的二级学院、“分校”或其他类似的二级办学机构不属此范畴。
独立
什么是"独立二级学院"?有关负责人解释说,"独立二级学院"是指引进社会资金,由本科院校成立或帮助成立的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校园校舍,进行独立教学管理并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作为一种新型的办学模式,它是我国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转变的必然产物。原则上为本科,通过普通 招生,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同时提高收费标准。
“独立二级学院”由公办大学设立,以民办机制进行运作和管理,它依附于公办大学,又不完全等同于大学里的院系部,在待遇方面,“独立二级学院”的学生与其他普通本科院校的学生是相同的,另外“独立二级学院”是专业设置比较灵活,一般开设的都是新兴的、热门的应用型学科,在收费上,“独立二级学院”按照国家有关民办高校政策制定收取,一般比本部高校学生要高。
“独立二级学院”是高等教育改革的产物,虽然其产生的历史不长,但其数量可谓庞大,而且属性不一。有“国有民办”的,也有“合资合作办学”的,其中原依附于公办普通高校的最为主要,影响也相对较大,他们属于“国有民办”的“独立二级学院”。在开办之初,他们都依托公办的重点院校的学科专业、师资队伍、教学实验设施和教学环境、办学水平起点高,教学质量有保证。他们依附于公办大学又不完全等同于大学中其他下属成分,许多大学下设院、系、部,那是学校的有机单元,归大学统一管理。而“独立二级学院”虽由公办大学设立,但以民办机制进行运作和管理,其经营管理模式介于公立大学和民办大学之间,有别于前面提到的下设的学院。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完善,教育部对“独立二级学院”属性和管理有了更具体的规定,“独立二级学院”办学也就逐渐地规范了。先是在2003年4月,国家教育部颁发了《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规定“独立二级学院”一律要采用民办机制;二要按照新的模式办学,强调“独立学院”应具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要实行新的管理体制。随后教育部又出台了独立学院必须落实“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的规定,明确2003年独立学院招收新生一律以独立学院名义颁发学历证书,同时要求“独立二级学院”积极采取措施,贯彻落实“独立校园”的要求。就是说,以往与母体“不分彼此”的“独立二级院校”将不被允许继续开办,2003年以后招收的学生的毕业文凭上要以自己学院的名称具印。
“独立二级学院”凭借其先天优势曾经辉煌过一段时间,首先,由于“独立二级学院”特殊的属性,让不少分数不够高的考生有了重获读本科的希望。其次,能直接受益于重点院校的师资和教学设施。第三,最有吸引力的是享有同母校一致的学历文凭。第四,由于同母校有特殊的“血缘”关系,可以通过各种形式替“独立二级学院”的学生架起通往本部的桥梁。新政策出台后,“独立二级学院”将更加独立,而且2008年起招收的学生毕业文凭上将要以自己的学院名称具印,许多业内相关人士表示,“独立二级学院”的重新“洗牌”势必会对院校录取格局带来重大影响,一些冲着名校牌子的生源肯定面临着大分流,“独立二级学院”今后只能依靠自己努力创出品牌吸引考生。
由于“独立二级学院”的“演变”,家长和考生对“独立二级学院”应有新的认识和评估。在选择志愿时也需多看“独立二级学院”的优劣势,全面权衡地选择。
参考资料
目录
概述
独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