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爱华,男,汉族,1965年9月生,安徽天长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哲学学士学位。
现任第二十届中央候补委员,安徽省政协党组副书记。
人物履历
1985.09--1989.07,在安徽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学习;
1989.07--1992.09,合肥市委办公室工作(其间:1989.07--1990.10,先后在安徽轮胎厂、肥东县八斗乡政府锻炼);
1992.09--1996.02,安徽省委宣传部办公室科员、副科级巡视员、正科级巡视员;
1996.02--1996.06,安徽省委宣传部办公室助理调研员;
1996.06--1998.04,安徽省委宣传部研究室副主任;
1998.04--1998.07,安徽省委宣传部研究室调研员;
1998.07--2002.01,安徽省政协办公厅秘书处调研员(其间:1999.10--2001.09,挂职任霍山县委副书记);
2002.01--2005.07,安徽省政协办公厅副主任(其间:2000.09--2003.07,参加安徽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政治学专业学习;2004.03--2004.05,参加安徽省委党校地厅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5.07--2006.04,安徽省政协办公厅副主任、机关党组成员;
2006.04--2008.03,安徽省政协办公厅主任、机关党组副书记(其间:2007.03--2008.01,参加中央党校第23期一年制中青班学习);
2008.03--2008.04,安徽省宣城市委副书记;
2008.04--2008.05,安徽省宣城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
2008.05--2012.08,安徽省宣城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2.08--2012.09,安徽省安庆市委副书记;
2012.09--2012.10,安徽省安庆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
2012.10--2013.02,安徽省安庆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3.02--2016.03,安徽省安庆市委书记;
2016.03--2016.11,安徽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2016.11--2020.05,安徽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20.05--2020.06,安徽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合肥市委书记,兼任合肥滨湖科学城管理委员会(合肥滨湖新区筹备工作委员会)主任、合肥滨湖科学城(合肥滨湖新区)临时党委书记;
2020.06--2024.01,安徽省委常委、合肥市委书记,兼任合肥滨湖科学城管理委员会(合肥滨湖新区筹备工作委员会)主任、合肥滨湖科学城(合肥滨湖新区)临时党委书记。
2024.01--2024.03,安徽省委副书记,合肥市委书记,合肥滨湖科学城管理委员会(合肥滨湖新区筹备工作委员会)主任、临时党委书记。
2024.03--2025.01,安徽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校长(院长)。
2025.01- 安徽省政协党组副书记
担任职务
第二十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共十九大、二十大代表,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九届安徽省委委员,十届、十一届安徽省委委员、常委,安徽省法学会八届理事会会长。
任免信息
2016年11月3日,中共安徽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虞爱华为省委常委。
2020年5月7日上午,中共合肥市委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宣布省委关于合肥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调整的决定。省委决定:虞爱华同志任合肥市委委员、常委、书记。
2021年9月28日下午,中国共产党合肥市第十二届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全会选举虞爱华为市委常委、书记。
2021年11月1日上午,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合肥举行,会议选举虞爱华为安徽省委常委。
2024年1月,中央批准:虞爱华同志任安徽省委副书记。
2024年3月,合肥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会上宣布省委决定:虞爱华同志不再担任合肥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2024年3月19日,安徽省委政法委机关干部大会召开。从会上获悉,安徽省委副书记虞爱华任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书记。
2024年8月16日上午,安徽省法学会八届二次理事会议在合肥召开,虞爱华当选安徽省法学会八届理事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