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了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由财政预算专门安排的资金支出。
定义
随着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推进,每项项目支出都需要通过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来体现。这一变化提高了对单位项目支出管理的要求。
分类
中央财政本级项目申报类别
- 新增项目
- 延续项目
国务院已研究确定项目
此类项目指的是已经由国务院研究决定,需要由财政预算资金重点支持的支出项目。这些项目可能已经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相关文件中有明确规定,或者是由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人明确指示需要由中央财政负责安排的项目。
经常性专项业务费项目
这类项目是为了维持中央部门的正常运作而产生的大额设施、设备、专用网络运行费用,以及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持续发生的支出项目。例如,执法部门的办案费用、常规的专项检查经费、监管、监测、审批、审查经费等。
跨年度支出项目
这类项目包括除了前两类项目之外,经过财政部批准并在多个年度内分配预算的项目,以及在当前年度新增的需要在未来几年内继续分配预算的支出项目。
其他项目
这类项目涵盖了除前三类项目之外,中央部门为了完成其职责所需安排的所有支出项目。
湖北省财政厅项目申报类别
- 常年性项目
- 延续性项目
- 新增性项目
常年性项目
这是每年都会发生的项目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会议、培训类项目、物业管理费类项目、印刷类项目、执法办案类项目、物资储备、运输类项目、信息化运行维护类项目、
专项计划项目、专项业务费项目以及其他持续性项目。
延续性项目
这些项目是在之前年度已经批准,并且已经确定需要在当前年度及之后的年度预算中继续安排的项目。延续性项目必须明确项目的起止年限,未经财政厅批准,部门不得自行变更项目名称、内容。
新增性项目
这些项目是本年度新增的需要列入预算安排的项目,包括一次性项目、常年性项目和延续性项目。对于上一年度预算执行中追加的持续性项目和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以前年度的持续性项目,视为新增性项目。重大调整的持续性项目包括中央明文规定的项目、省委、省政府明文确定的项目、预算年度的编制文件规定的项目、本部门工作任务完成和事业发展需要并以非税收入安排的项目。
新增性项目细分
- 新增的一次性项目
- 新增的常年性项目
- 新增的延续性项目
新增的一次性项目
这些项目是一年内新增的一次性安排完成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课题调研、规划类项目、宣传、活动类项目、房租类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修缮类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类项目、购置类项目、信息系统改造类项目、开办费项目、大型专业会议类项目以及其他新增性项目。
管理流程
项目支出的管理过程包括三个主要环节:
预算环节
此阶段包括将项目支出预算纳入年度预算,以便获得财政拨款;对于未纳入预算的突发项目,则可以通过追加申请的方式来争取项目支出。
使用环节
在此阶段,涉及到资金授权审批、支付方式、支付金额等方面的决策。
决算环节
这个环节包括了项目完成后结余资金的管理和项目支出使用情况的分析。
法律法规
项目支出的管理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其中包括《
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和《湖北省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