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桥斗殴事件,是2018年2月南宁闹市街头发生的多人互殴事件。
2018年2月23日,未成年人黄某在网络“说说空间”发布了一段自己录制的“社会摇”四步舞视频,被
陆晓琪发现后,便以黄某抄袭其原创的“社会摇”四步舞为名,纠集其所在的QQ群成员与黄某在网上互相谩骂并约架。2月25日晚上11点,黄某与朋友方某煽动纠集的20多人,与
小辣椒煽动纠集的100多人聚众斗殴,其中大沙田一方人员方某宽被砍伤,经鉴定,其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2018年11月9日上午,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陆晓琪、莫某涉嫌聚众斗殴一案。庭审历时3个小时,一审开庭后,法院综合评议择期宣判。2018年5月23日上午,江南区人民法院对该案的冯某、方某、覃某、张某和廖某5名涉案嫌疑人进行了审理。
2018年12月21日上午,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对南宁“2.25永和桥”聚众斗殴案公开宣判,6名被告因犯
聚众斗殴罪,分获两年半至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主犯“
小辣椒”陆晓琪获刑8年,3名17岁未成年人也分获
刑罚。
案件背景
2018年2月23日,未成年人黄某在网络“说说空间”发布了一段自己录制的“社会摇”四步舞视频,被来自南宁城中村“万秀村”的网红陆晓琪(18岁)发现。陆晓琪在社交网络上有不少粉丝,网名“小辣椒”。陆晓琪先是与黄某对骂,而后在群内嘲讽另一个社区“大沙田”的年轻人,抄袭万秀村的社会摇舞步,陆晓琪纠集其所在的QQ群成员与黄某在网上互相谩骂,因涉及到双方的社区,大家决定将唇枪舌剑升级成打架,并约好了时间地点。和“
小辣椒”一样,参与斗殴的孩子有九成已经辍学,其中超过一半的孩子父母离异,早早脱离了大人的管教。他们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在
城中村,成为了人们眼中的“问题青年”。
案件经过
2018年2月23日22时许,被告人陆某琪纠集的万秀一方五六十人从
南宁市二十四中附近出发往
南宁永和大桥约架地点,路上又陆续有人加入,到达永和大桥时,万秀一方总人数约100人。上述人员行至永和大桥南金砖茶城门口时,与黄某权、方某宽(另案处理)纠集的大沙田一方约20人相遇,双方人员互扔自制的
爆炸物“红牛罐”,并持
切削刀具、钢管互殴。斗殴过程中,被告人陆某琪在现场全程参与,被告人莫某将自制的爆炸物“红牛罐”扔向大沙田一方人员,并持
长刀冲上去与对方人员打架。
监控录像显示,胜负分晓后,“胜利方”将武器砸向地面,并燃放了
炮竹,事件致使双方多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大沙田一方人员方某宽被砍伤,经鉴定,其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双方斗殴场面被一些群众用手机拍下来,并上传到网上,被其他网友大量转载,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随后,公安机关迅速抓获多名涉案人员。此次斗殴事件涉及120余人,虽然整个斗殴持续时间并不长,但从现场被砸坏的电动车、
爆炸物的痕迹以及散落的十几把砍刀、钢管来看,斗殴情况激烈。
案件审理
2018年5月23日上午,江南区人民法院对该案的冯某、方某、覃某、张某和廖某5名涉案嫌疑人进行了审理,这5名涉案嫌疑人当中,有4名是未成年人,案发时,只有冯某刚满18岁。
2018年11月9日上午,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被告人
小辣椒、莫某涉嫌聚众斗殴一案。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陆晓琪组织他人在公共场所持械进行大规模的聚众斗殴,社会影响恶劣,系本案的
首要分子;被告人莫某积极参与聚众斗殴,系本案的积极参与者。两名被告人的行为均触犯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
聚众斗殴罪追究其
刑事责任。被告人陆某琪、莫某共同故意实施犯罪,其中被告人陆某琪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莫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
2018年12月21日上午,
南宁市市
江南区法院对南宁“2.25永和桥”聚众斗殴案公开宣判。
案件判决
2018年5月23日上午,江南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公诉机关指控该5名被告犯聚众斗殴罪成立。其中,被告人方某积极纠集人员参与聚众斗殴,筹集资金购买械具,并直接持械参与斗殴,应当认定为
首要分子;其余4人认定为积极参加者,4人当中冯某认定为主犯,覃某、廖某、张某认定为从犯。被告人方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被告人冯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覃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被告人廖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被告人张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2018年11月9日上午,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被告人陆某应当按照其所组织的全部犯罪处罚;对被告人莫某应当从轻处罚。整个庭审历时3个小时,一审开庭后,法院将综合评议择期宣判。
2018年12月21日上午,南宁市江南区法院认为6名被告因犯
聚众斗殴罪,分获两年半至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主犯“
小辣椒”陆晓琪获刑8年,法院认为,陆晓琪组织他人在公共场所持械进行人数多、规模大的聚众斗殴,该案造成交通混乱,且该案的视频经网络广泛传播后,对群众的社会安全感影响较大,社会影响恶劣,莫越、陈某、梁浩、邓某、黄某禧则积极参与,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在共同犯罪中,陆晓琪煽动、纠集人员参与聚众斗殴,并叫同伙制作“红牛罐”为械斗做准备,且在斗殴现场全程参与,是主犯且是
首要分子。莫越不仅为同伙制作“红牛罐”准备材料,还在现场投掷“红牛罐”,且持械参与斗殴;陈某不仅制作“红牛罐”,还在现场持械参与斗殴,均是主犯且是积极参加者。莫越有期徒刑6年,陈某有期徒刑4年。其他3名从犯分获两年半至3年不等的
刑罚。其他3名被告为从犯。
案件影响
2019年8月3日,
中国中央电视台《
今日说法》栏目播出《永和桥斗殴事件(上集)》节目,次日播出《永和桥斗殴事件(下集)》节目。多数网友认为“与教育有关”,未成年人应该 “多读书提高文化水平和素质修养,不能辍学太早”,建议“义务教育阶段就要给学生上法律课”,还有网友在呼吁“透过现象看本质,多考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