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农村商业银行,实行一级法人、统一核算、分级管理、授权经营的管理体制。
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辛元;住所为
广东省清远市北江二路34号新世纪大厦A1座。
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业务范围为: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人民币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人民币保函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