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简称四川省地方志办)是隶属
四川省人民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正厅级,负责领导四川省全省地方志的编工作。
1960年4月成立四川省地方志编辑委员会,“文化大革命”中撤销,保留“省志资料保管组”,并入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1981年10月设置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由历任四川省常务副省长或省长兼任主任委员。2015年7月更名为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历史沿革
1960年4月成立四川省地方志编辑委员会,正地级事业单位,时任省长李大章任主任委员,为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前身。
“文化大革命”时被撤销,保留“省志资料保管组”,并入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1981年10月,中共
四川省委决议设置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负责领导四川省全省地方志的编纂工作。时任四川省政协主席白戈任任主任委员。之后,历任
四川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省长)出任主任委员,分别为:何郝炬、顾金池、谢世杰、蒲海清、张中伟、杨崇汇、蒋巨峰、魏宏。
2006年12月,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2015年7月3日,原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更名为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
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省地方志工作;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要求,拟订全省地方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和其他相关地情文献;
拟订《四川省志》编纂方案,组织《四川省志》的
编修,承担审查验收具体工作;
组织、指导全省各级地方综合年鉴工作;
组织《四川年鉴》编纂工作;
负责收集、整理、保存地方志文献资料,推动地方志理论研究;
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提供省情信息咨询服务;
组织开展旧志整理工作;
历任负责人
• 第一届,1960年5月省二届三次人代会议批准,主任委员:李大章(省委书记、省长)
• 第二届,川委发(1981)70号文件批准,主任委员:任自戈(省政协主席)
• 第三届,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川办发(1984)1号文件批准,主任委员:何郝炬(副省长)、顾金池(副省长)
• 第四届,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1988)403号文件批准,主任委员:谢世杰(常务副省长)
• 第五届,
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1993)647号文件批准,主任委员:蒲海清(副省长)
• 第六届,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1996)692号文件批准,主任委员:张中伟(副省长)
• 第七届,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2000)44号文件批准,主任委员:杨崇汇(副省长、省委副书记)
• 第八届,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2003)46号文件1999年11月批准,主任委员:蒋巨峰(副省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