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墨庄
项墨庄
项墨庄先生,民主开明人士,富阳区名人。1949年—1951年,出席第一、第二届新登镇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并当选为第一副主席。 1966年—1976年文革运乱时期,项墨庄先生受到了不公正待遇,1978年12月恢复名誉。1980年—1998年,当被选为富阳县第七、第八、第九届人大代表,晚年为政协联谊会会员。
简介
项墨庄先生
项墨庄(公元1906.1—1998.2),男,富阳市新登镇人,1930年秋考入上海法学院,攻读法律专业。1935年1月大学毕业,获法学学士。因先父去世,遂承父业,转入商界,任同裕布庄、恒裕钱庄二店经理。
项墨庄先生在沪求学期间,深受校长诸辅成、教育长沈钧儒等民主爱国思想的熏陶,对人格、事业、知识、经济等关系有了较深的认识。从1923年起,为国家、为社会、为教育、为家乡做了大量的慈善事业。新中国成立初期,被政府推举为民主开明人士代表,先后参加了第一、第二届新登镇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并当选为第一副主席。
1966年—1976年文革运乱时期,项墨庄先生受到了不公正待遇。即便如此,项墨庄先生仍服从分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1978年12月恢复名誉。1980年—1998年,项墨庄先生被选为富阳区第七、第八、第九届人民代表,晚年为政协联谊会委员。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政议政,深受各方称道。
事迹
——1923年,项墨庄先生深受其父亲的影响,尊师重教,热心公益。他协助父母项英蔚监修北京孔庙
——1937年秋,中国抗日战争爆发,项墨庄先生捐资五仟元购买抗日救国公债,以支持抗战。当时的《东南日报》对此进行了报导。
——1945年,项墨庄先生两次购买《中华文库》、《新中华文库》系列图书数百册,赠送当地各中心小学巡回阅读。
——1946年,项墨庄先生资助法学院时的同学罗国创办“塔山乡第二中心国民学校”(塔二),并被新登县政府任命为校长。学校实行陶行知“教学做合一”的教育思想,聘请进步青年教师,教唱进步新歌,推行教学新风,资助贫困学子深造。学校名声鹊起,教学质量名列全县前茅。
——1948年,项墨庄先生的母亲因病去世后,遵照母亲之遗嘱:“丧事简办,将奠礼全部捐作女子升学补助。”后以母亲的名义将刻有“唤醒女子入学”六个字的七十八口铜钟和三面衣冠镜,分赠给新登简师和全县各乡镇中心小学、保国民小学。此举深得学界的赞赏。
——1949年夏,新登镇人民政府因修缮和扩建城郊区完全小学,急需筹措资金,项墨庄先生被推举为牵头人,遂邀集镇上绅士吴叔丹、朱维坤、曹俊生、曹杰生等人组成校产委员会,并被委任主任委员,积极为学校筹措资金。当年筹得稻谷13833斤,其中项墨庄先生独自捐助4866斤,为修建学校校舍和筹集教员薪资尽心尽力。
——1949年,新登解放。项墨庄先生心情非常激动,立即将项氏三代收藏之明清及当代名人书画近千件,书籍、碑帖千余册,全部捐献给新登文化馆,并将家藏金石、铜器、玉器分别捐献给浙江省博物馆和临安专署文化馆。
——1949年—1951年,项墨庄先生在支前、支农、抗美援朝战争等运动中,表现积极;在土改中带头接受改造等。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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