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金融
微型金融
微型金融(microfinance)是一套专门为贫困、低收入人口以及微型企业设计的金融服务体系,涵盖了小额信贷、储蓄、汇款及小额保险等多种服务。这一领域最初由国际银行在全球推广,并通过其设立的“扶贫咨询委员会”(CGAP)成为国际上微型金融研究和推广的重要平台。微型金融自20世纪70年代起在全球范围内快速发展,成为了许多发展中国家正规金融体系的有效补充。
历史背景
传统金融机构通常面向城市和工业化的对象,而对于那些无法提供抵押担保的穷人和微型企业,则常常难以获得相应的金融服务,这限制了他们的经济发展机会。为了应对这种情况,微型金融作为一种新的金融体系应运而生。
目标人群
微型金融的目标客户群体主要包括无法获得正式金融机构服务的低收入群体,尤其是贫困人群和经济上较为脆弱的非穷人。这类人群通常具有稳定的、规律性的收入来源和良好的还款能力。在乡村地区,微型金融的服务对象通常是小农和从事小型低收入工作的人员,如农业劳动者、畜牧业从业者、食品加工者和小商贩。而在城市环境中,客户的构成则更为多样,包括零售商、服务提供商和街头摊贩等。然而,极度贫困且无稳定收入来源的群体,以及无家可归的群体,不属于微型金融的服务范畴,他们主要依靠国家减贫项目等渠道获得生活保障。
运营模式
微型金融的运营模式可分为三种:制度主义、福利主义和混合主义。每种模式都有其独特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特点。
制度主义
制度主义模式以印度尼西亚人民银行乡村信贷部(印尼人民银行UD)为代表。该模式的核心理念是非歧视原则,旨在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微观层面的公平。在此基础上,微型金融机构通过强化内部管理和市场化运作,力求达到财务上的自我维持和盈利。这种模式注重微型金融机构的可持续性,希望通过扩大服务覆盖面和深化服务内容来推动机构的长期发展。然而,也有人指出,这种模式可能会导致资源分配的不平衡和社会分化的加剧,同时也存在着“使命漂移”问题,即微型金融机构可能因追求经济效益而偏离其最初的扶贫使命。
福利主义
福利主义模式以孟加拉乡村银行(GB)为代表。该模式强调人人平等地享有福利的权利,主张通过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发展支持来减少贫困和缩小差距。在这种模式下,微型金融机构的资金主要来自政府和国际机构,能够以较低的成本提供金融服务。GB的实践中,借款人无需提供抵押物,而是通过小组成员之间的相互担保来获得贷款。福利主义模式更关注金融服务的深度,而非广度,因此重视提高贫困人口的存款和贷款水平,强调改善其社会和经济地位。尽管如此,这种模式也可能因为缺乏具体激励措施而导致创新动力不足。
混合主义
混合主义模式结合了制度主义和福利主义的优点,形成了一种普惠性金融制度。该模式既坚持福利主义的原则,又采用制度主义的方法,旨在为全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金融服务,特别是为尚未被现有金融体系覆盖的人群提供服务。混合主义模式认为,只有让贫困人口广泛参与金融体系,才能从根本上改变他们被排除在外的局面。因此,微型金融服务不仅要在规模上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还要高效地将服务延伸至最需要帮助的极端贫困人群。
行业发展
微型金融业自1997年起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截至2004年底,全球已有多达3000家机构服务于约8000万客户。在中国,微型金融的发展经历了从小额信贷尝试到全面试点推广的过程。2005年,国家开发银行支持的微型金融项目在包商银行启动,这是中国首次由正规金融机构实施的商业可持续性微型金融业务。随后,微型金融业务逐步扩展至多家城市商业银行,覆盖了全国多个省市。到了2010年,中原地区的微型金融发展格局已经初步形成,农村信用社作为主体,配合其他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共同发挥作用。
参考资料
微型金融.知网空间.2024-08-13
微型金融.新浪财经.2024-08-13
目录
概述
历史背景
目标人群
运营模式
制度主义
福利主义
混合主义
行业发展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