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旭辉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李旭辉,1970年1月生,汉族,河北容城人,1990年7月入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法律专业),法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
现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二级高级法官。
个人履历
曾任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副处级),市高级人民法院干部处副处长、干部处处长、审判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干部处处长、审判员。
2016年12月-2021年09月,任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院长。
2021年09月-2024年03月,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2024年03月- 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现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二级高级法官。
任免信息
2016年12月22日,顺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中,李旭辉当选为顺义区人民法院院长。
2021年9月27日,顺义区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宣布市委关于顺义区区级领导职务变动的决定。市委建议,免去李旭辉同志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9月29日,北京市顺义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李旭辉辞去顺义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2024年3月29日,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九次会议通过,任命李旭辉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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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个人履历
任免信息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