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柱在镇安任职期间重视发展交通事业。马房河桥是
西安市至安康的交通要道,
同治年间
木桥被水冲毁。光绪十三年(1887),本县余、刘两家大户因田产纠纷涉讼,经妥善调解后,刘德之自愿捐银三百两修复马房河桥,以铁索贯底,面铺木板,贯以铁环,两边护以铁栏。邑之桥工,以斯为最。后起名“乐善桥”。同年,又在两岔河发动群众,献工献料,建成“高峰桥”。
光绪十四年(1888),峪沟杜发魁为设置王家坪义渡,鱼洞峡架桥,药王“施水站”,共捐包谷稞10余石,作船夫搭桥经费。知县李天柱赐书“急公好义”的匾额,以示表彰。此后,县境内的主要关津渡口都建起了义渡。
李天柱秉公办事,不循私情。海棠山贫苦人陈寡妇,为儿治病到县城卖鸡,抵城门时,碰上县署
典史周承基的妻子杨氏。
光绪十五年(1889)云盖寺黑窑沟霸王刘四爷,因砍柴唆使堂弟打死佃户。死者家属上告,李天柱将凶犯收监待处。刘四爷之弟刘七爷在省府任职,曾给李天柱白银300两,为罪犯说情,李天柱怒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