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鹤的故事》是一首交响诗,大意应该是:很早以前的江南水乡,人们辛勤地生活着,在这些善良的人们中间,有一个豪爽乐观的艺人——老马,他常以美妙的
竹笛声为人们娱乐、驱散他们的忧愁、带给他们以欢乐。一天,老马要远离乡亲,为了不使朋友们失去快乐,他在墙上画了一只黄鹤。
老马走了,黄鹤从墙上飞舞下来,高兴地为人们跳着舞……突然,丑陋愚蠢的官老爷闯进来了,用暴力抢走了黄鹤。从此,黄鹤不再起舞,人们失去了欢乐。过了若干时候,老马回来了,他那悠扬悦耳的笛声,使官老爷惊慌失措,黄鹤迎着笛声冲出了官府。从此,黄鹤又和勤劳的人们在一起,重新欢歌飞舞,共庆胜利。
《黄鹤的故事》是
施咏康1955年在
上海音乐学院的毕业作品,1956年首演于
北京市第一届全国音乐周。1957年在第六届世界青年与学生和平友谊联欢节上获奖,此后曾被一些世界著名交响乐团演奏。
这首乐曲的体裁属于交响诗,交响诗是按照文字、绘画、历史故事和民间传说等构思创作的一种大型管弦乐曲。它是标题音乐的主要体裁之一。通常采用含有套曲因素的奏鸣曲式、变奏曲式等单乐章曲式。结构较自由。文学性的交响诗也称为音诗;以童话故事为题材的交响诗有时称为交响童话。交响诗,由
弗朗茨·李斯特于19世纪40年代末创用,他认为:“标题能赋予器乐以各种各样性格上的细微色彩,这种色彩几乎就和各种诗歌形式所表现的一样”。李斯特曾写作了《塔索》等10多部交响诗,他把交响音乐与诗歌联系起来。交响诗题材广泛,风格多样。写作手法以描绘性、叙事性和戏剧性相结合为特点,管弦色彩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