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双十一”前后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网购先提价后打折、虚假促销、诱导交易等问题,根据价格监测和投诉举报等有关线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法对广州
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唯品会)开展自营业务不正当价格行为进行了调查,并于2020年12月24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作出处罚决定,对其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1年1月,广州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举报,依法对
唯品会、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立案调查。
2021年6月,
天津紫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布,案号(2020)粤0103民初1719号,审理法院为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