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剑萍
天津市政协副主席,民盟中央常委、天津市委会主委
李剑萍,男,汉族,1969年9月生,研究生学历,教育学博士学位,中国民主同盟成员。
现任政协天津市第十五届委员会副主席,民盟中央常委、天津市委会主委,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
人物经历
1987年9月至1991年7月在山东师范大学教育系学习,获学士
1991年7月至1994年9月在青岛大学师范学院、青岛大学师范学院任图书馆助理馆员
1994年9月至1997年7月在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系学习,获博士学位
1997年7月至2002年1月在山东师范大学工作,历任副教授、教授、教育科学学院副院长兼教育系主任等职
2002年1月至2002年7月任聊城大学副院长
2002年7月至2010年11月任聊城大学副校长(其间2004年3月至2006年7月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10年11月至2013年7月任天津城建大学常务副院长(正院长级)
2013年7月至2013年11月任天津城建大学常务副校长(正校长级)
2013年11月至2022年6月任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正院长级)(其间:2016年1月至12月挂职任金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任中国民主同盟天津市委会主委,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正院长级)
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任民盟中央常委、天津市委会主委,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正院长级)
2023年1月至2023年5月任天津市政协副主席,民盟中央常委、天津市委会主委,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正院长级)
2023年5月任天津市政协副主席,民盟中央常委、天津市委会主委,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
担任职务
教育部基础教育跨学科教学指导专委会委员。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省政协第十届委员。中国民主同盟山东省委第七届、八届委员。民盟天津市委第十三届常委,第十四届副主委,第十五届主委。中国民主同盟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
任免信息
2023年1月14日,政协天津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剑萍为天津市政协副主席。
2023年5月23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决定:李剑萍任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
目录
概述
人物经历
担任职务
任免信息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