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贾巧遇对瞒报
栖霞市笏山金矿“1·10”重大爆炸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被公安机关采取措施,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1年1月10日山东金矿爆炸事故涉事公司和栖霞市均迟报瞒报,45人被问责山东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贾巧遇因负有迟报瞒报事故责任,目前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贾巧遇,中共党员,五彩龙公司法定代表人、副总经理,主持公司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未认真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公司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混乱,长期违法违规购买、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建设项目外包管理混乱。未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瞒报生产安全事故。对瞒报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