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氏梅
越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中央书记处原常务书记、中组部原部长
张氏梅(TRƯƠNG THỊ MAI),女,1958年1月23日出生,原籍为广平省广宁县贤宁乡,1985年10月入党。曾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
1975年至1976年,张氏梅负责林同省大叻的少年儿童工作。在1980年至1985年间,任林同省共青团干部。1991至1993年,张氏梅升任林同省省委书记、林同省省委委员。1993年至1994年,为共青团中央阵线常务委员会委员、主任,越南青年联合会副秘书长。1994年至1997年,为第四届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委员、越南第十届国会代表、法律委员会委员。2016年,张氏梅当选为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民运部部长等职务。2021年1月,张氏梅在越南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并当选越共十三届政治局委员。2023年3月6日,张氏梅担任越共第十三届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职务。
2024年5月,越共十三届九中全会同意张氏梅辞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和中组部部长职务。当地时间2024年12月13日,越共中央政治局决定对张氏梅提出批评。
人物经历
早期经历
1975年至1976年,张氏梅负责林同省大叻的少年儿童工作。1977年至1978年,在大叻师范大专学习。1978年至1980年,张氏梅大叻师范大专任共青团常委、大叻师范大专共青团委员。在1980年至1985年,任林同省共青团干部。1985年至1987年,张氏梅任林同省共青团学校副校长、少年儿童部副部长、林同省常委会委员、宣训部部长。1987年至1989年,任林同省共青团副书记、林同省省委民政委员。1989年至1991年,张氏梅在胡志明国家政治学院学习高级政治。
从政经历
1991至1993年,张氏梅升任林同省省委书记、林同省省委委员。1993年至1994年,为共青团中央阵线常务委员会委员、主任,越南青年联合会副秘书长。1994年至1997年,为第六届共青团中央委员会书记、越南青年联合会副主席、共青团中央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委员、越南第十届国会代表、法律委员会委员。
1998年至2002年,张氏梅任第十二届共青团中央书记、共青团中央常务书记、越南青年联合会主席、南部共青团中央党委书记、第五届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委员。2001年5月至2007年4月,张氏梅为第十一届国会代表,文化、教育、青少儿委员会副主任。在越南共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中央委员会委员。2007年5月至2011年5月,为越共中央委员会委员,第十二届国会常委会委员、社会事务委员会主席、国会女性代表小组主席。在越共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中央委员会委员。2011年5月至2016年1月,张氏梅为中央委员会委员,第十三届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社会事务委员会主任、女性国会代表小组主席。在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中央委员会委员、政治局委员。
2016年2月,张氏梅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民运部部长。群众工作委员会主任,实施基层民主制度委员会主任,宗教工作的第68号指导委员会主任,第八届、第九届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团委员,第十四届国会代表。到了2021年1月,张氏梅在越南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越共中央委员,并当选越共十三届政治局委员。同年4月,政治局公布决定,分工其担任中央组织部部长,参加越共十三届中央委员会书记处。2023年3月6日,越共中央政治局在越共中央总部举行会议,审议干部工作。政治局决定张氏梅同志担任越共第十三届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职务。
政治主张
具有战略意义的越中命运共同体会促进两国人民幸福和人类和平进步事业。越方坚定支持中方提出的各项全球倡议,认为这些倡议符合各国人民利益,符合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精神。越南共产党愿同中国共产党一道,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推动两党两国关系稳定、可持续发展。
担任职务
参考资料:
外交活动
2022年7月18日,张氏梅与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陈希进行视频会谈。张氏梅表示,越方愿同中方加强党际交往,推动越中关系和双方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
2023年4月26日,张氏梅在人民大会堂接受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的会见。张氏梅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国人民必将圆满完成中共二十大提出的各项目标,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越南始终将发展对华友好合作作为对外政策的头等优先,始终坚持一个中国政策,坚定支持中国的统一大业。越方坚定支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重大全球倡议,支持中方举办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希同中方加强地区和国际合作,促进地区和世界和平发展。
2023年4月26日,张氏梅与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李干杰在北京进行会谈。张氏梅表示,愿同中方加强党际交往,促进两党两国关系和社会主义事业发展。会谈后,双方签署了《中共中央组织部与越共中央组织部合作谅解备忘录》。同日张氏梅与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蔡奇在人民大会堂进行会谈。12月12日,张氏梅与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蔡奇在河内进行会谈。
社会活动
2021年1月7日,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民运部部长张氏梅在林同省看望慰问当地优抚户、贫困户、少数民族特困户并赠送礼物。张氏梅鼓励优抚户、少数民族特困户和困难儿童们不断努力奋斗,逐步渡过难关,保持生活稳定,并向他们致以春节祝福。
人物事件
2024年5月16日,越共十三届九中全会同意张氏梅辞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和中组部部长职务。根据越共中央检查委员会递交的报告,张氏梅违反党员行为禁令,未能发挥中央政治局委员和书记处书记的模范表率作用,影响了越共及其个人的威望。张氏梅认识到自身对越南党和人民的责任,向越共中央递交了辞去各项职务的申请书,请求退休。
当地时间2024年12月13日,越共中央政治局公布了对前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张氏梅的审查结果及纪律处分决定。越共中央政治局审议中央检查委员会的建议后,决定对张氏梅提出批评。
参考资料
Trương Thị Mai.越南通讯社(越南语).2023-12-13
张氏梅.越共网.2021-04-19
目录
概述
人物经历
早期经历
从政经历
政治主张
担任职务
外交活动
社会活动
人物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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