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宪法
王宪法
王宪法,男,1927年出生,山东蓬莱人。
人物经历
1948年中学毕业后,考入黄埔军校二十三期炮兵科,1949年随校起义后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南军区十八兵团随营学校学习,1950年10月复员回到丹东市。先后在丹东市建设局、丹东市建设公司、辽宁第一建筑公司工作。1971年后,历任辽阳市规划设计处技术员、工程师,辽阳市建筑设计院高级工程师、设计室主任、副院长、院长,曾先后获得辽阳市城市规划设计处红旗手、辽阳市建筑设计院先进工作者、辽阳市先进工作者、辽阳市劳动模范称号。1982年加入民革,198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当选辽宁省黄埔军校同学会理事。1990年当选为辽阳市黄埔军校同学会会长。1983年以来,先后当选辽阳市人大代表、辽宁省政协委员、辽阳市政协常委。1989年至1991年,任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辽阳市委员会驻会副主委,1991年退休。退休后,他与同行的老同志一起成立了兴辽总合设计研究所并担任所长,共设计、审核工业及民用等建筑图纸一百多项。1998年至2007年,他被辽阳市建委聘任为特邀技术顾问并担任辽阳市勘察设计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兼总工程师,负责审查辽阳市所有基本建设工程图纸。在此期间,他还兼任辽宁黄埔建筑设计院副院长、辽阳市老年科技工作者协会常务副院长,并被建设部房地产工作委员会评为先进个人、辽宁省老科协工作先进个人。
参考资料
黄埔老人的幸福晚年 王宪法.黄埔军校同学会.2021-10-09
目录
概述
人物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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