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9日,
太湖县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一审公开宣判原安庆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金国强受贿一案,对被告人金国强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受贿所得财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06年至2017年,被告人金国强在担任安庆市房地产产权产籍监理处(市场管理处)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安庆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办理
房屋登记办法、房产过户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98.5221万元。
2020年10月29日,安徽省
安庆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副主任金国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1年8月9日,
太湖县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一审公开宣判原安庆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金国强受贿一案,对被告人金国强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受贿所得财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