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萍
曾任赣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刘建萍,男,汉族,1965年11月出生,南康区人,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
曾任赣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人物履历
1985.09——1989.07,东北财经大学税务系税务专业学习
1989.07——1993.03,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税务局工作
1993.03——1997.10,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区南坑税务所所长
1994.10——1995.12,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区地税局副局长
1995.12——1998.12,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区(县)地税局局长
1998.12——2001.01,江西省芦溪县宣风镇党委书记
2001.01——2002.03,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政府副区长
2002.03——2004.04,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委常委、副区长
2004.04——2004.10,江西省萍乡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公司总经理
2004.10——2006.07,江西省萍乡市江西安源国家森林公园(市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园)管委会主任、党委副书记,安源区委副书记
2006.07——2008.02,江西省上栗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8.02——2011.05,江西省上栗县委书记
2011.08,江西省赣州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人物事件
2016年7月14日至8月14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2016年11月17日将督察发现的11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移交我省,要求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
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突出,未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尾水收集利用处理站,定南分公司、信丰分公司地表水氨氮超标。赣州市整顿领导小组违规批准同意未经环评审批的车间投产,且在企业启动生产时仍未督促完善环评审批手续、建设废水治理设施和加强环境监管。有关环保部门督促整改不到位,处置不及时,执法不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赣州市政府原副市长刘建萍行政记过处分。
参考资料
政府信息公开.赣州市人民政府.2022-08-31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人物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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