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景安,
洛阳市人,魏昭成皇帝之五世孙也。高祖虔,
陈留王。景安沈敏有干局,少工骑射,善于事人。父永启回代郡公授之。随
元修西入关。天平末,周、齐交战,景安临阵东归。芒山之战,以功赐爵
西华县男,
代郡公如故。景安妙闲驰骋,有容则,每梁使至,恒与
斛律光、
皮景和等对客骑射,见者称善。天保初,别封兴势伯,带
定襄县县令,赐姓高氏,累迁兼七兵尚书。
时初筑长城,镇戍未立,诏景安与诸将缘塞以备守。督领既多,且所部军人富于财物,遂贿货公行。文宣闻之,遣使推检,唯景安纤毫无犯。帝深嘉叹,乃以所敛赃绢五百匹赐,以彰清节。孝昭尝与功臣西园宴射,侯去堂一百三十步,中的者赐以良马及金玉锦彩。有一人射中兽头,去鼻寸余。唯景安最后,有矢未发。帝令景安解之。景安引满,正中兽鼻。帝嗟异称善,特赏马二匹,玉帛杂物,又加常等。
天统四年,除豫州
刺史,加开府仪同三司。武平三年,授行台
尚书令,刺史如故。封历阳郡王。景安久在边州,人物安之。又管内蛮多华少,景安被以恩威,咸得宁辑。
武平县末,征拜领军大将军。入周,以大将军、
义宁郡公讨
稽胡,战没。
初,永兄袭爵
陈留王。祚卒,子景皓嗣。天保时诛诸元亲近者,如景安之徙疏宗,议请姓高氏。景皓云:“岂得弃本宗,遂他姓?大丈夫宁可玉碎,不能瓦全。”景安以白文宣,乃收景皓诛之,家属徙彭城。由是景安独赐姓高氏,自外听从本姓。永弟种子豫,字景豫,美容仪,有器干。景安告景皓慢言,引豫,云相应和。豫占云:“尔时以衣袖掩景皓口,云:莫妄言。”问景皓,与豫同,获免。卒于东徐州
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