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范(1183-1240年),字武仲,号中庵,
南宋时期
衡山县(今属
湖南省)人。他是赵方的儿子,
赵葵的哥哥。赵范早年跟随父亲在军队中生活,参与了多次抗击金军的战斗。他在政治和军事上的贡献得到了皇帝的认可,曾担任多个重要职务,包括京湖制置使、两淮制置使等。晚年因
襄阳市失陷被贬,最终在家中去世。
赵范年轻时便跟随父亲赵方在军中生活。
嘉定十三年(1220年),他与弟弟赵葵在高头击败金军。嘉定十四年(1221年),赵范与赵葵共同监督军队进攻
唐州、
邓州市。嘉定十五年(1222年),赵范因父亲去世而回家守孝,后来被重新任命为
扬州市通判。嘉定十六年(1223年),他成为
军器监丞,并以这个身份管理
光州市事务。嘉定十七年(1224年),赵范进入朝廷任职,先后担任
大宗正寺丞、
刑部侍郎等职位。
宝庆三年(1227年),他被任命为
池州市知州,并负责江南东路的常平茶盐工作。在任期间,他提出了一系列加强国防的建议,包括招募士兵、训练部队等措施。
绍定元年(1228年),赵范开始尝试将射阳湖的人组织起来作为士兵,以加强对边境的防御。绍定三年(1230年),他被召回朝廷,继续担任重要的行政职务。绍定四年(1231年),由于在对抗
李全的行动中有功,他的官职得以提升。绍定五年(1232年),他又被授予新的官职,并在绍定六年(1233年)升任
工部侍郎。
端平(1234年),赵范被任命为京湖安抚制置使,并在同年七月因收复三京的功劳获得晋升。端平二年(1235年),他再次因为收复三京的功绩得到奖励,并被任命为
东京汴梁知府。端平三年(1236年),赵范因
襄阳市失陷被贬,随后被安置在
建宁府。
赵范和他的弟弟
赵葵都有远大的抱负。他们的父亲
赵方曾经预言他们将来会在政治和军事上有很大的成就,这一点在他们的人生历程中得到了印证。赵范在抵御外侮方面做出了显著的贡献,尤其是在对抗
李全的过程中表现出色。尽管如此,他也因此遭受了一些挫折,特别是在
襄阳市失陷一事上,这导致了他的仕途起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