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英文名:
质量 organizations)是具有某些共同特征、爱好的人相聚而成的互益组织。
大学社团是学生自愿组织的群众性团体,在校党委、团委的领导下,在学生会的指导下,组织开展健康、积极有益的课外文化、科技体育、艺术等活动,它组织开展我们同学们的各项活动,丰富了同学们的业余文化生活,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它既不同于第一课堂的专业学习,又与自身的全面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通过社团活动,能拓展我们的视野,培养创新精神和实验能力,为我们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从容的面对社会生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中国大陆,根据1998年10月25日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社会团体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成立社会团体必须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必须同时接受登记管理机关(民政)、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事实上,限制或者禁止政治性团体。字面含义上与
国民政府之《人民团体法》定义的“人民团体”内涵基本相同,下列三类机构组织不属于社会团体:
社团可依其性质分为政治性、经济性、科技、军事、外交、文化体育、健康卫生及宗教团体等;依其成员间的联系纽带分为生理、社会、精神物质以及由个体所属组织功能等方面因素结成的四类团体;亦可依其民间性程度分为官办、民办、半官办3类。
学校社团目前分为综合社团和专业社团。综合性社团是
素质教育的第二课堂,它提供了同学们全面发展自己的机会,比如:大学生艺术团、文学社等社团;专业社团是第一课堂的延伸,使同学们全面了解与专业知识及学术研究的前沿动态,如英语协会、足球协会、曲艺协会等,它将为你的专业提供有益的补充。
其社会功能包括:满足其成员发展的需要,包括知识技能的增长、社会交往、社会承认以及获得新的发展途径等;维护成员权益,包括对个人利益及群体利益的维护;参政议政;政府助手,担负着对各自社会成分的管理职能;经济参与,承担经济信息的沟通、开展生产活动、参与市场活动等;参与社会公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