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法学会
1956年成立的团体
上海市市法学会是中国法学会的地方组织,按照《中国法学会章程》,在中国共产党上海市委员会和市委政法委领导下、在中国法学会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工作,是上海法学界、法律界的全市性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
机构简介
上海市法学会成立于1956年12月30日,1962年更名为上海市政治法律学会,1979年又改名为上海市法学学会,1984年10月恢复为上海市法学会。本届理事会是上海市法学会第十一届理事会,于2018年10月27日由第十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分段)上海市法学会下属54个研究会(研究中心、研究小组),现有团体会员单位500余家,注册中国法学会会员25000余人。上海市法学会指导上海市各区法学会工作。
本届理事会
是上海市法学会第九届理事会,于2008年9月6日由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共有理事167名,常务理事37名,其中正、副会长16名。
上海市法学会设党组,是参公管理单位,内设办公室、研究部、会员部、编辑部四个部门。
学会下设法理法史、国际法、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科技法知识产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港澳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律文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未成年人法、信息法律、环境与资源法、农村法制17个研究会,现有会员3000余名,遍及全市各大专院校、研究所、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以及市各级人大、政府部门。学会机关的办事机构设有办公室、研究部、联络部等。
上海市市法学会是上海法学界、法律界的学术性群众团体,是中国法学会和上海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
学会宗旨
是团结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为主要职责,组织、推动法学研究和交流,推进法学理论创新,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法学理论支持和法律服务。
工作任务
(一)组织会员参加法学研究活动;
(二)组织法学学术会议;
(三)开展国内外法学学术交流与合作;
(四)组织、推动会员开展调查研究工作;
(五)组织有关立法、执法、法律监督等问题的讨论,提出建议或者咨询意见;
(六)参与法制宣传和法学教育培训工作;
(七)编辑出版法学刊物、书籍和资料;
(八)反映会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九)开展法律服务;
(十)承办领导机关交办的事项。
主要刊物
学会有定期刊物《上海法学研究》,不定期刊物《法讯》、《上海法学》等。其中《上海法学研究》是学会主办的法学理论双月刊;《法讯》是为领导决策部门服务的内参性刊物;《上海法学》是2004年新创办的针对重大法学理论与实践问题的公开性出版物,此外,学会2003年还开通了上海法学网,为会员的学术交流和宣传学会工作提供了新的平台。
战略合作
2023年2月20日,中国知网与上海市法学会在北京续签战略合作协议。
参考资料
学会之窗.上海市法学会.2022-08-12
目录
概述
机构简介
本届理事会
学会宗旨
工作任务
主要刊物
战略合作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