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恒光 ,号翼之。1943年6月生,
诸暨市人。
浙江教育出版社编审、
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西泠印社社员、
浙江省文史研究馆馆员。历任第4届
浙江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浙江省书法家协会书法理论研究会主任、第一届
九三学社中央书画院副院长、九三学社中央文化委员会委员、
中国美术学院书法系客座教授、浙江省辞赋学会副会长。现任浙江省书法教育研究会副理事长、九三学社浙江文澜书画院院长、
杭州市政协书画研究院副院长、浙江省余任天艺术研究会副会长、杭州黄宾虹学术研究会顾问、浙江省书法家协会顾问。
1964年9月,骆恒光考入
中国美术学院(现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师从浙江美术学院(现中国美术学院)
陆维钊教授学习古典诗文、传统书法和书论,并请益于
余任天、
诸乐三、
吴茀之和
沙孟海等书画名家。学书从
王羲之《
兰亭集序》《
大唐三藏圣教序》入手,遍临名家碑帖,尤倾心于
隋朝智永、
唐朝李邕、宋代
米芾诸家法帖,后兼学汉魏六朝碑刻。1969年9月毕业。前后在浙江工农兵画报社、
浙江人民出版社、
浙江教育出版社担任美术书法编辑工作。
书法作品入编《全国中青年书法篆刻家作品集》《全国中青年书法家22人作品集》《中国著名书法家百人作品展》(日文版)《书峰书风一一浙江书法10人展》《中国书协全国老书家百人展》等。书画作品曾先后在日本、
韩国、
新加坡、
新西兰、
法国等国以及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台湾等地巡回展出。
出版有《骆恒光论书》《行书法图说》等专著9种、《
骆恒光写书谱》《王羲之圣教序及其笔法》等字帖和技法理论著作75种。责编
浙江省九年制义务教育法中小学《写字》课本18种。书画作品分别为
浙江美术馆、
浙江省文史馆、
西泠印社、浙江省档案馆、
浙江图书馆、
中国美术学院书法系、陆维钊艺术研究院、
中国文字博物馆、中国革命历史博物馆、中国良渚博物院、杭州国画院、温州美术馆、
弘一法师纪念馆、
沙孟海书学院、韩国东方艺术馆、日本
国立新美术馆、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等机构收藏。
浙江教育出版社美术编辑,
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西泠印社社员、
浙江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浙江省书法教育研究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副主席,理论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