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大庆,男,
汉族,1973年出生,曾任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工程师。因不满女友与自己分手,酒后持刀前往女友家中与对方理论,并将大其7岁的女友路女士刺死。2012年11月27日,高大庆涉嫌故意杀人案在一中院开庭。路女士的未成年儿子亲眼目睹了这一惨剧,死者前夫李先生在庭上声音哽咽地斥责高大庆。死者家属向高大庆提出了152万元的赔偿要求,公诉机关建议对高大庆判处无期徒刑。
据高大庆供述,他和路女士是在网上QQ聊天时认识的,后来二人发展成了情人关系,在案发前的一年时间二人已经分手。高大庆说他很留恋这段感情,分手之后他一喝酒就会想起路女士,他觉得路女士耍了他所以非常生气。2012年6月8日晚,他和以前的一个同事一起喝了大概有8两白酒。喝完酒之后他给路女士打电话,但是对方不接,他更加生气,于是一个人开车去了四季青旱河路某小区路女士的家。进门之前他随手拿上了一把水果刀。
受审现场,路女士的前夫李先生作为其儿子的代理人,坐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席上。轮到李先生发言时,身材高大的李先生道:“高大庆,你看着我。虽然我和她(路女士)已经离婚了,但她还是我儿子的妈妈。我儿子亲眼看到你用刀把他妈妈扎死,孩子现在很自闭,学习从班里的前15名跌到了后15名。我儿子非常优秀,妈妈出事之后到现在我都没敢告诉儿子的老师他妈妈是被人在家里扎死的,只是说他妈妈心脏病突发去世,孩子也嘱咐老师不要和同学说自己的母亲不在了。为了不让同学知道自己是一个失去了妈妈的孩子,儿子至今没有给妈妈戴一天黑纱……”说到这里李先生声音哽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