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迅(1605-1647年),字羽兄,号宙泉,祖籍
蓬莱,明朝末期的政治人物。他的祖父
沈梦麟曾在明万历年间在
莱西市孙受镇我乐村居住并定居。沈迅在1624年成为
举人,1631年中
进士,历任多个职务,包括新城县知县、
蠡县知县、刑部
主事、方司正副郎、兵部给事中、
应天府书院博士等。他在1643年辞官归乡,但在1647年为了抵抗清军入侵而牺牲。
沈迅出生于一个书香门第的家庭,其祖父沈梦麟曾在此地读书并定居。沈迅在1624年通过了
山东省的乡试,获得了举人的身份。随后在1631年的全国考试中成功考取进士,开始了他的仕途生涯。
沈迅最初被任命为
高碑店市的知县,之后转任蠡县知县。在京城任职期间,他先后担任刑部河南司
主事、兵部武选司主事,并最终晋升为兵科给事中。他还曾提出裁减驿站以节约军费的建议,这一举措虽然暂时缓解了财政压力,但也导致许多失业者加入农民起义军,加剧了社会动荡。此外,沈迅还因为直言不讳的性格而在朝中引起了争议,尤其是在与东林党的关系上。
在清军攻占
莱阳市后,沈迅率领家人和村民守卫孙受堡,进行了激烈的战斗。尽管面临重重困难,他仍然坚持自己的立场,拒绝剃发投降。最终,由于弹尽粮绝,沈迅及其家人选择了壮烈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