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乡村振兴实践研究院
组织机构
山东乡村振兴实践研究院为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程序可依法申请设立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不明确机构规格,不核定事业编制,由
德州市
、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省农科院共建共管。研究院建设及运行资金主要由德州市负责筹集。
发展历史
2021年12月14日,山东省政府网站发布《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山东乡村振兴实践研究院的批复》,同意采用新型研发机构形式建设山东乡村振兴实践研究院。
2022年6月6日,德州市举行山东乡村振兴实践研究院揭牌仪式,标志着德州市首家集乡村振兴、农业科研于一体的省级科研机构正式成立。
组织体系
研究院按照规定设立党的组织,实行院党组织领导下的理事会决策、院长负责制。
主要职责
研究院要按照省委、省政府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部署要求,开展乡村振兴相关理论研究、人才培训、科技成果转化、实践总结等工作,为基层干部群众提供培训指导服务,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智力和科技支撑。
参考资料
山东省人民政府 政策文件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山东乡村振兴实践研究院的批复
.山东省人民政府.2022-06-01
山东乡村振兴实践研究院在德州揭牌成立
.今日头条-闪电新闻.2022-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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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历史
组织体系
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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