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杰,男,
汉族,1963年12月出生,上海人,硕士研究生,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22年12月30日消息,经
中国工商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周杰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周杰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
广东省深圳市监委研究,决定将周杰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曾任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住房金融业务部总经理、公司贷款管理中心总经理等职。2010年3月任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20年4月任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22年4月任
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高级专家。
2022年7月15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网站通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
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周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广东省
深圳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2022年12月30日消息,经中国工商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周杰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
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周杰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广东省
深圳市监委研究,决定将周杰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