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公辅墓位于
福建省南安市
丰州镇旭山村九日山东峰东南麓,墓碑上楷书阴刻“唐相国忠肃姜公封茔”。墓前设有石翁仲、
石狮、
岩羊、石望柱各一对。墓旁石壁上有宋淳熙年间(1174-1189年)
南安县摄史黄汝嘉修墓的题刻。此外,明代弘治年间(1488-1505年)
知府李哲以及
清代乾隆(1736-1795年)姜宏泰等人也进行了重修工作。1983年,南安县(今南安市)政府将此墓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姜公辅(约
公元730年—公元805年),
唐朝爱州日南(今越南)人。他在
大历年间(766-779年)考取
进士,起初担任
校书郎一职。在建中年间(780-783年),他因为能够洞悉藩镇的动向而受到德宗皇帝的赞赏,被提拔为
谏议大夫、同
中书门下平章事(相当于宰相)。然而,在唐兴元元年(784年),由于他的直言不讳得罪了德宗,导致官位下降,先是成为太子左庶子,随后又被贬为
泉州市长史(
刺史的副手)。到了唐
贞元八年(792年),
姜公辅选择在九日山的东峰修建房屋隐居,期间与著名学者
秦系共同生活,经常讨论诗歌文学。最终,他在唐
永贞元年(805年)去世,并被安葬在此地。由于他曾在此隐居,因此东峰也被人们称为“姜相峰”。
姜公辅墓自宋代以来多次得到修缮,包括明朝弘治年间
知府李显和清朝
乾隆姜宏泰的后代。1983年,南安县(现南安市)政府将其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以确保这一历史遗迹得以保存和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