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圈(Metropolitan Area),指在特定的地域范围内,以一个或两个超特大城市作为地区经济的核心,发生与发展着城市个体之间的内在联系,共同构成一个相对完整的城市“集合体”。
都市圈可以看作是“城市—区域”空间形态演进序列下的阶段产物。都市圈划定方法基于人口数量、GDP比重、城镇化率等核心指标,依据指标的区域占比界定都市圈空间范围。作为一个跨政区的城市区域空间,根据实际制定宏观层面的战略发展规划是跨界都市圈实现一体化发展的通行做法和经验。202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发布,提出“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
城市化战略,这是中国首次明确将都市圈发展写入五年规划纲要中。
都市圈是城市地域空间形态演化的高级形式,也是城镇化进程中大城市区域化发展到一定阶段所出现的空间形态。在区域发展过程中,都市圈已经成为一个国家和地区介入全球竞争的基本单元。
历史沿革
“都市圈”概念源于
美国,随后
英国、
德国、
加拿大、
瑞典、
意大利等国家也纷纷出现了相似的概念,即将以某个大城市或特大城市为中心,以及周围相邻地域单元,但不包括城市行政管辖范围以外的城市化地区划定为都市区。在
亚洲,1956年,日本政府制定了《首都圈整备法》,这一法律首次明确了以
东京为中心、半径100公里的首都圈地域范围。1987年,日本制定了《第四次全国综合开发规划》,也明确提出疏解东京的诸多功能,构筑“多中心分散型”国土结构的战略设想。1999年,东京都市政厅又编制了“首都圈规划构想”,再次强调了建立区域多中心城市“分散型网络结构”空间模式的设想。
2018年,
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在其《世界城市化展望》报告中统计了拥有超过1000万人口的跨界都市圈,其数据表明当时全球55%的人口生活在城市,全球大约1/8的人口居住在33个拥有超过1000万人口的跨界都市圈,至2030年,全世界预计将有43个以超大城市为核心的跨界都市圈。9月,在中国,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时指出“要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
2020年,根据City
种群de的数据,全球有37个跨界都市圈;根据Demographia的数据,全球则有35个跨界都市圈。从地域分布上来看,各大洲的跨界都市圈数量、人口分布、增长潜力等都存在差异,绝大多数超大城市和主要跨界都市圈主要分布在
亚洲、
拉丁美洲等地区。随着世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发展,在全球范围内,以
纽约、伦敦、
东京、
巴黎等为核心城市的发达国家都市圈、城市群更加成熟,同时在亚洲、拉丁美洲、非洲的
欠发达地区将会产生更多的超大城市,进而促发形成新的跨界都市圈、城市群,成为带动世界城市化发展的重要力量。
202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发布,提出“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
城市化战略,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依托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联动、特色化发展”,这是中国首次明确将都市圈发展写入五年规划纲要中,也正式填补了中国城镇化战略“拼图”的最后一块。
概念界定
都市圈(Metropolitan Area)指在特定的地域范围内,以一个或两个超特大城市作为地区经济的核心,借助于现代化的交通工具和综合运输网的通达性,以及高度发达的信息网络,发生与发展着城市个体之间的内在联系,共同构成一个相对完整的城市“集合体”。
都市圈可以看作是“城市—区域”空间形态演进序列下的阶段产物,空间演进路径依次是都市区—都市圈—城市群—大都市带(都市连绵区)。都市圈作为衔接都市区和城市群的中间空间形态,主要指以国家或区域中心城市为组织内核、以1小时通勤圈为基本范围的紧凑型、紧密型的空间形态,都市圈内部各单元具有相对独立均衡的城市功能,彼此之间形成特色鲜明、错位发展、疏密有序、多产业链共生共聚的分工关系。
划定方法
都市圈的形成是城市区域化发展的结果—中心城市的发展功能外溢,与周边地区形成要素对流,产生了跨越行政区范围、以功能地域为基础、由多个功能区或城镇组成的区域。都市圈的发展具有明显的圈层化特征,不同的圈层承载着不同的城市功能。具体方法可以概括为以下3种。一是静态指标法,即基于人口数量、GDP比重、城镇化率等核心指标,依据指标的区域占比界定都市圈空间范围。二是要素联系法,为弥补静态指标无法表征空间联系的缺陷,结合手机信令、企业分支机构、交通态势等数据,从人口联系、经济联系以及交通联系等方面
测度都市圈范围。三是规划导向法,从
重庆市、南京、
成都市、
西安市等都市圈规划来看,都市圈范围是在明确的规划意图下划定的,旨在实现一定范围内的区域协同发展,具有跨越行政区域的特征。
规划经验
国外规划经验
作为一个跨政区的城市区域空间,根据实际制定宏观层面的战略发展规划是跨界都市圈实现一体化发展的通行做法和经验。
规划体制:重塑以核心城市为主导的跨区域规划新主体
由于跨界都市圈成员主体多、权力分散,因此创新规划体制、明确跨行政区统一规划主体是跨界都市圈编制跨界发展规划的基本前提。对此,各国的跨界都市圈既有以政府为主导的统筹规划模式,也有以第三部门为主导的规划模式。
规划愿景:打造繁荣包容可持续人类新居所
综观主要跨界都市圈的规划方法可以看到,让每个成员城市及其居民清楚地认识到都市圈发展面临的各种困境,同时执政者从全体市民的角度出发,提出让每个居民都过上高品质生活的美好愿景,团结众人努力建设一个经济繁荣、互联互通、机会均等、职住平衡、包容多元、公平公正、绿色清洁的人类居所,是跨界都市圈实现协同行动、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也是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规划思路:推进强核心、多组团、多中心、密网络的有机联动与空间协同发展
总体来看,打破行政区划的约束,将中心城市放置于更大的区域范围内,通过构筑强核心、多节点、多组团、多中心、密网络的新型增长空间,促进跨界都市圈范围内各级城镇之间的平衡增长与有机联通,兼顾中心城区和郊区之间、多元城市成员之间的利益均衡、资源配置,寻求实现区域利益最大化,让更大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居民共享跨界都市圈发展成果,是当今跨界都市圈规划的主导思路。
规划内容:注重基础设施、经济创新、民生服务、文化发展等多元供给
以问题为导向,合理组织和安排规划内容,跨界都市圈规划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综观国际跨界都市圈规划实践,顺应时代发展之需并破解制约瓶颈、积极重塑核心城市功能、推动空间均衡发展、提高居民生活品质、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增强城市韧性、提升文化软实力等,是都市圈规划重点关注的重大议题。
规划保障:构筑以法律为根本、社会多元参与的协同保障
让跨界规划方案具有足够的严肃性、权威性,是跨界都市圈战略规划得到全员落地落实的基础性保障。对此,发达国家跨界都市圈主要采取出台法律法规、规划检测更新、社会参与等方式,为战略规划的实施保驾护航。
中国策略
近年来,虽然中国中央和地方联合开展了包括南京、
合肥市、
上海市等地的跨界都市圈规划实践探索,也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与发达国家成熟的跨界都市圈规划相比,中国的跨界都市圈建设规划工作才刚刚起步。
顺势更新跨界都市圈建设规划的全新理念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成员城市做到顺势而为,适时更新和树立高效联动的都市圈建设理念,是编制高质量跨界都市圈规划的先决条件。根据跨界都市圈内在规律和特点,中国跨界都市圈需要重点树立三大共同理念:一是树立设施链接理念;二是树立空间协同理念;三是树立要素对流理念。
依法重建权威高效的跨界都市圈规划机构
在尊重各成员城市开展以辖区为边界的“行政区规划”基础上,重组或新建具有权威性的统一跨界都市圈规划组织,实现“规划对接”,这是引导跨界都市圈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要组织保障。
编制前瞻性引领性的跨界都市圈国土空间规划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指出,要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因此,编制并实施好跨界都市圈国土空间规划,是建设培育跨界都市圈的重要抓手。
共同建立跨界都市圈规划落实落地的政策保障体系
当规划方案在跨界都市圈全体成员中具有同等效力的权威性和约束性时,才能保证规划权威全域化并得到落实落地。
地域分布
中国分布
世界分布
世界著名的都市圈主要有:纽约都市圈、伦敦都市圈、巴黎都市圈、东京都市圈、
芝加哥都市圈及北美五大湖都市圈等。
参考资料:
价值意义
都市圈是城市地域空间形态演化的高级形式,也是城镇化进程中大城市区域化发展到一定阶段所出现的空间现象。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及信息社会的建立,都市圈已经成为一种在世界范围内具有普遍意义的城镇群体空间组合类型,也是一个国家和地区介入全球竞争的基本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