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位于
南海区之滨,是
深圳市六大辖区之一,宝安属
亚热带海洋性气候,背山面海,岗峦起伏,地貌类型丰富。宝安南接深圳
南山区,北连东莞市,东濒
大鹏湾,临望
新界、
元朗区,是现代化经济中心城市深圳的工业基地和西部中心。宝安的区位优势突出,是穗深港发展轴的重要节点,和前海紧密相连,区内设有
深圳宝安国际机场、直通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的
福永码头,距
蛇口港、
赤湾港、妈湾深水港仅8公里。广深、梅观、机荷等多条高速公路纵贯全区,铁路、地铁、城市快速干道和深港西部通道均通达本区。先进的海、空口岸、可快捷连通的陆路口岸、现代化的立体交通网络,构成了
宝安区顺畅的物流环境和出入境口岸环境。
(一)执行本级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五)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
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六)保护
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科技创新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
人力资源局、住房和建设局、水务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
审计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统计暨普查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信访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说明: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设置
工作部门21个。其中,工业和信息化局挂商务局、金融工作局牌子;住房和
建设局挂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挂集体资产管理局牌子。办公室与区委办公室合署办公,不计入机构限额;民族宗教事务局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机构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