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黎明
陕西省律师协会会长
赵黎明,男,汉族,1963年2月生,法学硕士,执业律师,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席,首席合伙人。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陕西省律师协会会长,陕西省政协委员,民建陕西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咨询专家,省政府法律顾问,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咨询专家,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委员,省人民检察院监督员,西安、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人民大学特邀教授。
人物经历
1985年8月,毕业于陕西工商学院法律系。
1985年8月至1992年9月,在西安市第二律师事务所工作。其间,1985年11月至1986年10月在蓝田县青羊庄村下乡锻炼,1988年在深圳大学香港法研究所进修,1989年9月至1992年7月在西安交通大学读研究生,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3年,赵黎明创建陕西海普律师事务所。
1996年10月,通过国家证券律师业务资格考试。
2001年7月至8月,在香港律师会分派的律师事务所学习培训。
2008年12月至2017年7月,担任陕西省律师协会第五届、第六届会长。
2011年12月至今,担任中华全国律协常务理事。
2017年7月至今,担任陕西省律师协会名誉会长。
执业理念
创造思维、提供思想。
人物作品
专著及论文
国家级权威报刊杂志上发表《律师是社会行为规范的促进者》《关于新时代如何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思考》等论文60余篇。出版《建言献策法治政府》《科技与经济法律新问题研究》《赵黎明律师答疑(选)》《决胜法庭》《律师的声音》等多部专著。同时编著《民法典农村法律解答100问》《民法典青少年法律保护简明读本》等普法手册。
所获荣誉
曾被授予“陕西十大公益大使”“陕西省希望工程贡献奖”及“陕西省司法行政系统抗震救灾先进个人”等称号。
2004年10月,获国务院法制局授予的“全国优秀仲裁员”称号。
2008年10月,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的“全国优秀律师”称号。
2017年,荣获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授予的“陕西普法宣传公益大使”。
2019年12月,荣获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周年“突出贡献奖”。
2020年12月,荣获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授予的陕西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并荣获省总工会授予的“陕西省五一劳动奖章”。
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届荣获钱伯斯国际法律评选机构评选的“业界贤达”称号。
参考资料
【突出贡献奖】赵黎明律师.陕西省律师协会微信公众号.2024-12-10
陕西省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闭幕.陕西省司法厅.2024-12-10
赵黎明律师.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2024-12-10
赵黎明.陕西律师网.2024-12-10
目录
概述
人物经历
执业理念
人物作品
专著及论文
所获荣誉
参考资料